香港法律圖書市場分析
一、香港圖書市場的現況
香港圖書市場和香港的文化現象一樣,由于歷史和政治上的原因,經濟高度發達和快速發展的需要,獨特的人文環境和地理位置而具有海外舶來、中西混合的特色。這個非常特別看似復雜的市場比較功利,突出強調文化的實用、娛樂功能,中國傳統文化幾乎沒有什么主導地位,就連宗教寺廟也是天主教堂多過中國廟宇,只是名氣、規模尚不如個別中國寺院大,而組織、普及程度都在中國宗教之上。這個市場崇尚英文,中文通用繁體字,官方(上流社會)語言主要是英語,部分正式場合也使用粵語和國語(普通話)。外來文化與中國大陸古老的傳統文化、廣東沿海地區的地域文化融合夾雜在一起,給人一種飄蕩搖擺、不倫不類,缺乏扎實根基的印象。
從專業圖書各種文字版本的市場占有情況看,中文簡體字版圖書現況比較尷尬。對于香港圖書的文字版本構成比例,根據局部調查的情況看,英文版比中文版多,中文圖書里面臺港澳的繁體字版比內地的簡體字版多,還有一小部分日文版、韓文版、阿拉伯文版等外國文字的專業圖書。各種文字版本大體的市場占有比例(可能不盡準確),英文版圖書約占50%,中文版圖書約占40%,日文及其他文字版圖書約占10%;中文版圖書里面繁體字版約占70%,簡體字版約占30%。
祖國大陸的法律法規類圖書絕大部分屬于中文簡體字版圖書,市場占有比例大概只有百分之零點幾。
二、香港英文版法律圖書比中文版法律圖書暢銷的原因
香港回歸祖國之后實行"一國兩制",除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香港基本法》、《國旗法》、《國徽法》、《駐軍法》等幾項在香港生效的全國性法律之外,繼續延用過去的法律制度50年不變,這是其制度上的原因;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鞏固其自由港、金融中心、旅游中心、航運中心的國際地位,這是其地位上的需要;再加上英國對香港100多年事實上的殖民統治,使得香港政府、立法會、法院、警署、律師、會計師等立法、司法、執法、法律服務機構的業務文書、語言都必須使用或習慣使用英文,今后相當時期內仍會以英文為主。另外,部分法律人駕馭中文的能力與他們法律專業知識的水平有一定差距,看不懂或不習慣使用中文法律文件。更有個別香港大法官,身為中國人卻因為中文是區域性語言而歧視中文,居然現在還以不懂中文為榮。凡此種種正常和非正常的情況,決定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香港法律專業圖書的市場,仍然是英文的天下。
這就是為什么許多人不能理解的即便是同樣刊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或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度的圖書,英文版比中文版價格貴許多倍,卻仍然比中文版暢銷的重要原因。
三、香港專業圖書客戶的特點
在香港的客戶絕大部分非常明確、具體、穩定。這些客戶對圖書價格考慮不多,購書、進貨主要看內容是否需要,因而市場上對中國大陸法律圖書的需求呈上升趨勢,客戶對象主要是政府、立法會、大專院校、律師、會計師等機構的圖書館,個別公司、社團等機構、組織和個人也有零星訂購,但是數量很少,品種也不穩定,這種現象可能是由于香港圖書館較為普及造成的。
香港人的生活節奏比較快,普遍的文化程度比較高,社會專業化程度也比較高。用以謀生養家的專業知識他們基本上已經在學校里面完成了,走向社會之后,一般沒有必要也沒有精力再去了解自己所從事專業以外的理論問題了。他們在許多問題上,只需要知道"應該怎么做",至于"為什么要這樣做"的道理,要么早已解決了,要么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因為有非常專業的機構或人士為公眾有償解決此類問題。
這種情況與大陸有很大的區別,表現在對法律圖書的需求方面,香港不是很需要普及法律知識的通俗讀物,需要的是專業性很強的工具書和法律法規,讀者對象不是廣大群眾,而是專業性很強的機構和人士。因此,香港的法律專業圖書發行面比較窄,銷售手段主要是直銷不是批銷,量也不會太大,價格卻可以比普通讀物貴許多。
四、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日益增強,法律體系的日益完善,祖國內地對香港各方面的影響會逐漸深入。1999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問題和引發的是否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條款給予立法解釋的爭執,都反映了國家對香港的影響已經從過去維持現狀、長期利用的層面向法制管理層面深入的事實。這種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潛移默化的影響會逐漸得到香港各界越來越多的認同。這個過程也是祖國內地法律圖書在香港越來越受到社會普遍關注的根本原因,祖國內地法律圖書在香港的發行前景是會看好、呈上升趨勢的,這個勢態不可逆轉,然而卻是漸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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