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議定書》考驗出版業“中國規則”
WTO議定書花落誰家?
“提前一小時公布中國入世協議內容,對我們來說都很重要。”11月28日,外經貿部條法司司長張玉卿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電話采訪時頗有感慨。就在前一天下午,新成立不久的外經貿部WTO司副司長張向晨表示,中國公布入世協議中文版的時間表是,在保證準確性及完整性的前提下,盡可能快地推出。張司長透露,議定書目前還未交付印刷,協議中一些字詞的翻譯,需要反復斟酌。問及出版該協議是否有大商機時,張司長笑著說:“當然,聽說不少出版社都在爭。”
一天后,北京朝陽門內大街人民出版社四樓。
發行部的黃越遞給記者一本黃皮書,上面有江總書記題寫的“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知識讀本”字樣。“這本書已經上市,是一套三本中的第一本。”
直接參與該套書策劃發行的人民出版社經濟編輯室主任李春生,透露了一個重要消息:“第二本就是大家期盼已久的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樣書還沒拿到,但已經和外經貿部簽了協議,由我們來出,大約12月底上市。第三本是參與WTO談判的中國官員,按時間順序寫成的回憶文章。”
關于議定書的出版權,李主任淡淡兩句帶過。
但故事顯然不是這么簡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經貿部官員,回答這個問題時,語氣沒有絲毫遲疑:“我們當然不能借入世協議賺錢,議定書本來就該由指定的出版社來出,人民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是已獲指定的兩家。前者一直是出版政治讀物的大社,后者將出一個中英文讀本。”
有知情人士披露了另一種說法,該書早在去年8、9月份就要定出版社,通過競爭形式進行,各出版社交上策劃書,最后由外經貿部選定。有經濟科學出版社、對外經貿出版社等幾家。“對手幾乎都是大型的各部委出版社”,對外經貿出版社隸屬外經貿部,其總編室的一位人士直言,“我們當然也在爭取,但結果不是我們可以左右的。”
可以確定的是,就在人們對中國加入WTO的影響,作著各種各樣預測時,WTO規則的魔力,其實從這本書的出版就開始驗證了———如果按人民出版社所言,議定書在本月底出版,比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WTO,已經遲了一步。這同WTO公開公平的原則,顯然有背離的地方。
議定書要賣200萬冊
談到市場前景,大家臉上都輕松許多。人民出版社發行部喻陽副主任半開玩笑地推算:“按現在初步定價一本250元算,如果中國每個縣長和處長人手一冊———這其實一點也不夸張,那該有多少?說樂觀點,我覺得議定書至少可發200萬冊。200萬冊就是50億的碼洋,按一般出版社10%的利潤計,一本議定書利潤就是5個億。”
人民出版社已經出版的第一本知識讀本的印數是15萬冊,相比目前最暢銷的圖書通常不過幾萬冊的印數,的確讓人看到了非一般的信心。以第一本書的標價30元計,15萬冊就是450萬,出版社大約獲利45萬,而成本只是付給外經貿部翻譯人員的版稅和印刷費用,這無疑令人眼紅。
″當年的《毛選》發行量也就上億,而議定書的碼洋,甚至可超過《毛選》。”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書商不無羨慕。“我們早就想競爭出版議定書了,但也知道自己肯定拿不到出版權。從80年代末我們就一直只做圖書經銷,就是所謂的‘二渠道’。沒名沒份怎能拿到這么好的生意?”
門路當然不是沒有,民間書商和中小出版社的目光,投向了相關書籍。
北京西單圖書大廈一進門的左手就是兩欄WTO書籍專架,一欄為法律類,一欄為貿易類。西單圖書大廈經濟部劉主任介紹,僅十月份,圖書大廈銷售WTO圖書就達7000多冊,碼洋6萬元左右,成績相當不錯。有統計數字表明,目前市場上WTO方面的圖書有3000余種,按平均每本發行5000冊(這是圖書發行的盈利點)和20元單價計,這一市場的累計碼洋達3億元。
但與議定書相比,也只能算是零頭了。
目前市場上有關WTO的書籍,大體可分三類,一是各類法規,二是入世后各產業的應對,三是個人在中國入世后成長的分析。北京興思維文化傳播公司董事長羅曉認為,WTO圖書熱潮其實有兩波,早先是1999年中美達成協議前后一段時間,而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WTO后,肯定要有一波新浪潮。但不少書商也在盤算著如何做的與眾不同。利用正式出版的議定書內容當然可以做不少文章,但由于現在誰都拿不到最后文本,所以也只有等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書商分析:“據我了解,已出的WTO書籍大約有1/3是由書商參與策劃發行,大多掛靠在出版社名下,只是沒明說罷了。”1/3大概是1000多冊,民間資本的心向往之,由此可見一斑。
餡餅怎么個吃法?
至于發行渠道,人民出版社這三本書,特別是議定書,仍會以新華書店和單位訂購為主。喻陽表示:“書商折扣太低,通過二渠道發行所占比重很小,低于60折或1萬本我們都不會考慮。”相反各大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團體購書,被普遍看好。就在記者采訪期間,就有兩三個機構打來電話來詢問如何訂購。
人民出版社也在商量圍繞議定書開發衍生產品,主要集中在政府入世和外貿上。一位參與運作了WTO相關書籍的書商,對此持懷疑態度:“大出版社有獨特優勢,但國有體制下圖書發行鏈條拖得過長,營銷和策劃往往同市場脫鉤。比如換我來做,在推出議定書文本同時,我還會出精裝本、簡裝本,并按熱門行業請權威專家詳細講解。還有發行,我也會分地域讓書商和新華書店展開競爭,即便折扣低點,也能激勵書商更好營銷。”
“天上掉的餡餅也要看怎么吃。”
一個不為人知的事實是,這回公布和出版的中國加入WTO的中文版本并非法律文件。外經貿部法律顧問、中國社科院法學院趙維田研究員指出:“按WTO有關規定,只有英文原文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有關WTO方面的國際官司所憑借和引用的只能是原文,而非翻譯的中文版。而翻譯過程中,總會有不少因為中英文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差異。”張玉卿司長也確證,中文版只是個參考。 不少圖書業內人士人認為厚達1000多頁的議定書,幾乎可以肯定難逃盜版怪圈。″WTO規則中很重要的內容就是知識產權保護,這真是一件有諷刺意味的事。”人民出版社也有這樣的隱憂,但目前可行的防范辦法,還只能是在書內頁用黑體標明“版權所有,侵權必糾,凡舉報并提供線索者重獎”。
“其實,最理想的辦法是以議定書為核心,把各種形式、種類的書,還有光盤,在最短時間利用最廣的發行網絡推向市場,這樣盜版的空間會小很多。”羅曉建議。
何時解放“二渠道”?
今年10月,一度是杭州最大的民營連鎖超市書店———百通書店,淡出了圖書零售業。總經理潘建國歸結“百通不通”的原因有內有外。內則求全求大,外則是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綜合性書店大多數的利潤來自教科書和教學輔導書,而這類書按現有的規定,由新華書店銷售,民營書店只能在零售市場分一杯羹,這是我們做不大的一個最大原因。”
潘建國提到的教材市場,的確是民營書商的一塊心病。有資料顯示,2000年中國出版業總產值400億人民幣左右,當年庫存累計300億人民幣。400億圖書市場中教材大約占到250億,而其中新華書店一家就占到了整個教材市場的90%。“中國有出版社500多家,每年出版14000-20000個品種的圖書,每本書平均銷量僅有5000冊左右。國外每年用在圖書營銷上的費用約為總碼洋的4%,中國連0.1%都不到。”以書業營銷為主業的華有德康公司總裁陳宇華女士認為,中國出版產業的市場化水平和產業效率雙低的現狀,最主要的體現就是出版社普遍營銷意識差,資金人力方面投入不夠。
所謂“二渠道”書商,是80年代初思想解放的產物,在市場的夾縫中不斷生長,客觀上也是中國出版及發行業改革的主要推動者。目前,除教材市場以外的圖書零售,已對所有經濟成分開放。
在圖書發行領域,國家批準的一級批發權只有全國新華書店總店和四川省有關機構獲得;二級批發權開放到集體所有制,但要經過嚴格的審批,事實上仍有額度控制,民營資本很難進入。很多以“掛戶經營”變相進入的民營資本,要承受巨大的政策風險。
在出版領域,目前尚不允許國有以外的經濟成分進入,中國加入WTO的承諾中也無此行業的開放時間表。目前政策鼓勵社會資金以“合作出版”的方式,與國有出版社進行項目合作,如《世界時裝之苑》、《瑞麗》等,由于市場定位準確,營銷有力,已成功占據了同類雜志市場的領導地位。
1998年中國排名前十位的出版社總銷售額為5.75億美元,這一數字僅相當于貝塔斯曼出版集團1997年一年的利潤。而在各省各自為政的格局下,各級出版業模式單一,全是國家所有的事業單位。就人數來看,都是50人以上、500人以下,500人以上的出版社屈指可數。從年出書品種來看,大多在50種以上、500種以下;就年度營業額來說,大多在1000萬元以上、5億元(人民幣)以下。年出書品種在1000種以上或年度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確屬鳳毛麟角。
“規模不大不小、利潤不多不少、日子不壞不好。”有人用這樣一句話概括國內出版業。
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提出,圖書業國際趨勢是專業化分工,出版就做出版,發行就做發行,零售只做零售。他舉例說:“就像目前日本,幾乎所有出版物都是由兩三家專業化公司發行。它們先走資本和人才集中的道路,再進行分工,而中國第一步還沒跨出。” “出版這一塊壁壘森嚴,目前市場上出現的跨媒體集團大多也是行政組合,前景難料。其實,中國的文化市場不缺資本,不缺人才,缺少的恰恰是市場那只無形的手。”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工作組報告目錄(僅供參考)
I.簡介
II.經濟政策
III.制定及強制政策框架 A.政府的結構和權限B.中央以下的政府權力C.貿易體制的統一管制D.司法復審
IV.影響商品貿易的政策
A.貿易權力B.進口規定C.出口規定D.影響對外商品貿易的國內政策
V.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制度
A.一般B.具體保護標準C.控制侵犯知識產權的措施 D.強制手段
1.版權保護2.商標,包括服務商標3.地區標志,包括產地名稱4.工業設計5.專利6.植物多樣化保護7.集成電路布局設計8.對為披露的信息公開的要求,包括貿易秘密及測試數據
VI.影響服務的政策 1.許可證2.合作伙伴的選擇3.股權的改變4.創辦保險公司時對以往經驗的要求5.檢驗服務6.市場調研7.法律服務8.小股東的權益9.特別承諾時間表
VII.其他事項V
1.知會2.特別貿易協議3.透明度4.政府采購
VIII.結束語草案決定
草案協議
附錄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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