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梁法民初字第01775號
——重慶市梁平縣人民法院 (2012-7-21)
(2014)梁法民初字第01775號
原告曾某,男,生于1981年10月7日,漢族,重慶市梁平縣人,住重慶市梁平縣。
被告劉某,女,生于1983年10月1日,漢族,重慶市梁平縣人,住重慶市梁平縣。
本院在審理原告曾某訴被告劉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原告曾某于2014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申請撤訴自愿、合法,系真實意思表示,本院應當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曾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40元,減半收取120元,由原告曾某負擔。
代理審判員 程 塬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書 記 員 盛 夏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