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唐民一初字第1785號
——河南省唐河縣人民法院(2015-9-15)
(2015)唐民一初字第1785號
原告譚某,男,漢族,生于1989年7月20日,住河南省唐河縣。
被告齊某,女,漢族,生于1990年10月6日,住河南省唐河縣。
本院在審理原告譚某訴被告齊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原告譚某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請撤訴。
本院認為,原告譚某的撤訴申請意思表示真實,符合法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譚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50元,由原告譚某負擔。
審判員 賈鐘爽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書記員 王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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