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09刑初68號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2022-1-13)
(2022)滬0109刑初68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孫某,男,1991年1月2日出生于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大專文化程度,系青島XXXXXX有限公司總經理,戶籍所在地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通濟街道辦事處莊頭新村中區,住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罪于2021年10月26日被羈押,次日被取保候審。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滬虹檢刑訴〔2021〕90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孫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于2022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周日凱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孫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被告人孫某于2021年10月,使用其用戶名為“dazaizi”的賬號在“91porn”網站論壇上發布含有淫穢照片的帖子供不特定群眾瀏覽。截至案發,該帖點擊量共計3萬余次。經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鑒定,送鑒的上述帖子中的2張圖片均為淫穢物品。
2021年10月26日,被告人孫某被公安人員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上述事實,被告人孫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無異議,且有證人陸某、閔某、王某的證言,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的《受案登記表》《案發經過》《淫穢物品審查鑒定書》、調取的網站截圖、取證視頻及被告人孫某的供述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孫某傳播淫穢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孫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孫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本院予以采納。為維護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保護國家對文化娛樂制品市場的管理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孫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管制六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員 楊鳳英
書 記 員 王 丹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