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3刑初290號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2022-5-24)
(2022)滬0113刑初290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崔某(曾用名崔某),男,1999年2月13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大專文化,在滬務工,戶籍所在地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因本案于2021年11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現羈押于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辯護人趙炫,上海三方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以(2022)滬0113刑初290號刑事裁定,對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崔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一案中止審理。
經查,本案已具備繼續審理的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復審理。
審 判 員 謝 斌
書 記 員 許 愿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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