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3刑初341號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2022-4-29)
(2022)滬0113刑初341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計某,男,1998年5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因本案于2021年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因精神病鑒定被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依法停止計算羈押期限,2022年1月11日依法恢復計算羈押期限,2022年1月26日被逮捕。現羈押于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于2022年4月22日以滬寶檢刑訴(2022)32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計海新犯盜竊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訴訟活動無法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審 判 長 謝 斌
人民陪審員 楊小琴
人民陪審員 施召沖
書 記 員 錢丹鳳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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