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09刑初206號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 (2022-6-23)
(2022)滬0109刑初206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史某,男,1957年9月27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退休職工,戶籍所在地上海市虹口區。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2022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2年3月26日以(2022)滬0109刑初288號刑事裁定書對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史某故意傷害一案中止審理。
經查,現因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復審理。
審 判 員 楊鳳英
王丹 書記員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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