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0刑初262號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2022-4-18)
(2022)滬0110刑初262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徐某,男,1995年9月23日出生于江蘇省江陰市,XX,戶籍在江蘇省江陰市。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1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于上海市楊浦區看守所。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滬楊檢刑訴〔2022〕16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徐某犯詐騙罪,于2022年4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并建議適用簡易程序。
本院受理后,因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致使案件在較長的時間內無法開庭進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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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判 長 楊曉俊
人民陪審員 陸金芳
人民陪審員 朱愛娜
書 記 員 李紫薇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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