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7101刑初66號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2022-3-16)
(2022)滬7101刑初66號
公訴機關(guān)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
被告人XXX,女,1986年7月10日出生于江西省湖口縣,XX,高中文化程度,無業(yè),戶籍所在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因本案于2021年10月30日被取保候?qū)彛ㄍ盏桨福?
辯護人王雅、朱成,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于2022年3月14日以滬鐵檢刑訴(2022)5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XXX犯盜竊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由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nèi)無法繼續(xù)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yīng)對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審 判 長 曹 霞
審 判 員 許培生
人民陪審員 梅月芳
管 曉 婷 書記員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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