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7刑初284號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2022-3-31)
(2022)滬0117刑初284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自報閆某某,女,1995年6月8日生,XX,中專文化,務工人員,戶籍所在地安徽省界首市。因本案于2021年1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現羈押于上海市松江區看守所。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由于疫情防控等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開庭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審 判 長 王文燕
審 判 員 周 軼
人民陪審員 陳佩佩
書 記 員 韓 玲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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