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6刑初369號
——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 (2022-5-19)
(2022)滬0116刑初369號
公訴機(jī)關(guān)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張某,男,1987年2月10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小學(xué)文化,系貨車司機(jī),戶籍地安徽省潁上縣,暫住本區(qū)。
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于2022年5月17日,以滬金檢刑訴〔2022〕28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訴訟活動無法正常進(jìn)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審 判 員 沈 磊
書 記 員 張潔卿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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