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教材質量太差《司法會計(21世紀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法學)》書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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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朝 2005-8-21 4:15:18
書評:公安《司法會計》教材
前幾年就聽說公安大學出版社組織編寫有關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中有一本司法會計學教材。近日得以一閱,心情沉重。對有關審查部門如不負責任的審定、出版該書,深表遺憾。該書的出版,也反映出我國法學教材編寫領域的中一些不良行為的對高等教材編寫工作產生的不良影響,希望能夠引起高等教育部門的重視,F就該書中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提出一些看法,不當之處,請批評。
一、一些基本概念之間出現矛盾、理論內容之間重復,這在高等教育中極易導致受教育者基本概念混亂,影響其正確理解和把握司法會計理論。這些現象反映出本教材作者缺乏對司法會計學的系統研究,因而編出的教材是在抄襲審計、司法會計書籍中形成的“拼盤”。
二、在教材體例和內容設計方面出現了重大失誤。比如“三元論”理論體系目前僅為一種設想,尚未形成可行的理論體系,已發表的著作也只是對“一元論”觀念的重復和加強,違法之處較多,但本教材將其作為了“理論基礎”,且在抄襲了其部分內容后,轉而抄襲了其他理論研究成果,導致理論觀念上的混亂。這反映出本教材作者缺乏對我國司法會計理論研究過程的深入了解,沒有把握不同立科觀念的形成背景,甚至還不了解有關書籍內容之間的關聯程度和本質差異。
三、本教材作者缺乏對我國司法會計學教育的研究,占有資料不足,也是影響其對教材體例設計的一個重要因素。例如,司法會計被列為政法院校的選修課已經50年了,但主編在其《編者的話》中卻將其說成是近年來的事。這里還有一個例證:王軍亭、劉軍等2003年編《司法會計鑒定實務全書》中有關司法會計學的內容大部分抄襲于山西經濟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司法會計學》,本教材將前者列為第一本參考書目,卻沒有提到后者。
四、本教材缺乏針對性和實用性。該教材作為公安類高等教育的教材,應當突出經濟偵查警官如何利用司法會計技術解決公安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的調查取證問題,但該書基本上是按照審計學思路編寫而成的,可能導致學子們將來無法使用司法會計技術。
五、司法會計學既包括一些基本的辦案技能(如案件檢查對策),也包括很多特有的訴訟理念,例如:司法會計的科學依據理論(已列入全國高等自考題庫)、財務會計差異原理、財務會計錯誤原理、財務會計資料證據識別分工理論、司法會計假定理論等,本教材沒有介紹這些已經較為成熟的特有訴訟理念,這可能不利于高等學子們在未來的偵查實踐中正確認識和把握取證、定案的操作要領。
2005年8月21日星期日凌晨4時
作者:全國檢察技術專業指導小組成員、司法會計專業指導小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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