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第二卷》 ——
王玉科 2005-9-9 10:56:44
《政府采購案例評析》(第二卷)書評
法律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職業,沒有較長時間的辦案經驗,不可能把案子辦好;而要成為一個知名律師,除了辦案經驗十分豐富外,還要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讀了谷遼海律師的《政府采購案例評析》(第二卷)后,我更加堅信了這一點。在本書中,谷律師對案例分析之透徹,觀點之新穎,內容之詳盡,令人嘆服。
首先,本書涉及了政府采購中的各種糾紛,內容十分豐富。從采購的形式上講,有公開招標,比如:“藍鋼”投訴北京市政府采購案、浙江省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案、 “明基”拒簽政府采購合同案、采礦權招標采購行政爭議等等;有單一來源采購,比如: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產品案;有競爭性談判,比如:泉州市競爭性談判政府采購爭議案。從爭議的階段上講,有投訴質疑、行政復議,有行政處罰、通報批評,有行政訴訟的一審、二審,還有民事訴訟。從爭議的類型上講,有“串標”引起的爭議,有中標后“棄標”引起的爭議,有供應商違約引起的爭議,有代理機構違法引起的爭議,有供應商不履行合同引起的爭議,有“黑白合同”引起的糾紛等等。這些問題是供應商在政府采購過程中都有可能碰到的,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書中都可找到答案。
其次,本書融知識性和趣味性一體,使讀者在不知不覺中學習了法律知識。作者對每一個案例都是先用的敘述性的語言介紹案情,接著提出問題,最后再解答問題。這樣安排篇幅,能夠使人印象深刻,引人入勝,把枯燥的法律知識、法律問題與一個個有趣的故事聯系起來。
再次,宣傳法律而又不拘泥于法律,提出了許多獨創的見解。作者通過對案例中的法律問題不但引用《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分析,并從學術理論上進行了論證,從而達到宣傳法律知識的目的。更為可貴的是,作者提出了許多獨創的見解。比如:關于“質疑必須前置的規定無效”的主張、關于“單一來源采購應規定適用條件及濫用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主張、關于“對工程采購的界定范圍亟須修改和完善”的主張、關于“競爭性談判法律制度的存在缺位”的主張等等。要使政府采購事業正常地進行,一要政府采購規則公正,二要監督機制健全,二者缺一不可。作者的這些主張、觀點涉及了政府采購規則的完善、監督機制的加強等各個方面,對豐富我國《政府采購法》具有重要的意義。
再次,揭露腐敗、抨擊邪惡,讀來痛快。作者所選案例都是一些典型、較有影響的案例,其中采購主管機關多是省級、部級的財政部門,對于這些主管機關的違法行為,作者都毫不客氣予以指出,提出批評。各級采購主管機關如果能認真依法對待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真正貫徹“公開、透明、公正”的原則,那么,我國的政府采購事業必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我深信:無論是政府采購供應商,還是中介代理機構、采購主管機關;無論是高等院校的相關專業的師生,還是和政府采購活動領域有關的從業人員,都能從此書中學到有益的一課。
王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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