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但在“不茍且”《師門五年記》書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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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云 2006-12-15 8:58:12
1930年的夏天,29歲的羅爾綱即將從上海中國公學文學系畢業。當時擺在他面前有兩條路,一條是文學創作,還有一條路是研究歷史。經過再三考慮,他選擇了研究歷史的路。但對他一輩子起重大影響的不是這個決定,而是那天他去校長室見當時的校長胡適。在這之前,他曾經把自己的想法寫了一封信給胡適,以求得到胡適的幫助。那天,胡適請他畢業后到家中工作。這使一個正處于人生緊要關頭的年青人得以親炙名重一時的名教授的教誨。為此,羅爾綱在13年后專門寫了一本《師門辱教記》的小書回憶這段生涯。此書出版后胡適很是看重,他在1948年給羅爾綱的信中說這本書給他的光榮比他得到35個名譽博士更為光榮。1958年胡適又在臺灣把這本書改名為《師門五年記》自費重印,作為生日回禮分贈朋友。到了羅爾綱晚年,他陸續寫下一些相關文章,增補為《師門五年記·胡適瑣記》由三聯書店出版。這本書也是羅爾綱先生在世時親撰的最后一本書。
促使羅爾綱寫這本書的動因,他在自序中這么說:“我想起適之師以‘不茍且’三個字教我,使我終生感戴,受用不盡!我覺得我這一段故事,或許可以使青年人領會到一位當代大師那一條教人不茍且的教訓,去做治學任事的信條吧”。胡適也提到:“爾綱做學問的成績是由于他早年養成的不茍且的美德。如果我有什么幫助他的地方,我不過隨時喚醒他特別注意:這種不茍且的習慣是需要自覺的監督的”。可見,“不茍且”三個字是羅爾綱先生,同時也是許多學者能夠學有所成,業有專攻的治學經驗。
羅爾綱師從胡適的治學經歷主要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指的是1930年7月至1931年9月住在胡適家中協助整理胡適的父親胡傳(字鐵花)的遺稿。該年5月胡適辭去上海中國公學校長,并在這一年11月舉家遷往北平,羅爾綱也隨同前往。第二階段是1934年3月至1937年秋在北京期間。這期間,羅爾綱首先經過胡適的介紹在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做了兩年助理員,主要做整理藝風堂金石拓本的工作, 1936年8月任助教并兼任中央研究院社會研究所助理員直到北京淪陷社會研究所外遷。
羅爾綱是太平天國史研究方面的專家,可以說,他一生的治學方向與方法與胡適的教誨分不開。首先是在治學的方法上,羅爾綱在《師門五年記》的《〈蒲松齡的生年考〉與〈醒世姻緣傳考證〉的啟示》文中提到,通過幫助胡適完成《蒲松齡的生年考》及胡適考證《醒世姻緣傳》作者的過程中,他切身體驗到胡適“大膽的假設,細心的求證”的方法論。羅爾綱說“如果我的工作還有一點學術上的意義,如果我還說得上是適之師的一個門弟子,那么,我做學問的態度和方法,便是在這一年里親承師教讀了《蒲松齡的生年考》和《醒世姻緣傳考證》兩篇考證得來的。”在治學方向上,羅爾綱在《回鄉省親走上研究太平天國史的路》一節講到,他在胡適家時,原計劃繼續以前對中國上古史的探索,并寫了一篇《春秋戰國民族考》。胡適看了他寫的部分章節后對他說:“你根據的史料,本身還是有問題的,用有問題的史料來寫歷史,那是最危險的,就是你的老師也沒有辦法幫助你。近年的人喜歡用有問題的史料來研究中國上古史,那是不好的事。我勸你還是研究中國近代史吧,因為近代史的史料比較豐富,也比較易于鑒別真偽。”后來,羅爾綱在回家省親時,由對一則史料的懷疑動而引起對太平天國史事的興趣,成為他開始太平天國史研究的動機。可以說,由胡適從方法上對他的訓練,讓他對史料先存懷疑的態度,進而由于胡適對他的上述忠告,他才開始把研究方向和大部分精力集中在太平天國史研究上面。
正如胡適所說,他很早就看重羅爾綱的“狷介”品行。這里的“狷介”按胡適的意思就是在“行為上不茍且”。胡適說:“我深信凡在行為上能夠‘一介不茍取,一介不茍與’的人,在學問上也必定可以養成一絲一毫不草率不茍且的工作習慣”。話雖如此,但從書中可以看到,羅爾綱的這種不茍且的治學精神也是在學術研究的過程中逐漸養成的,這也和胡適對他適時的批評分不開。在該書《重入師門》一文中寫到,羅爾綱開始做考證論文的時候,寫了一篇《上太平軍書的黃畹考》,考證故宮博物院發現的《上太平軍獻攻上海策》的署名作者“黃畹”即王韜。這篇考證論文的初稿送胡適看后,胡適認為證據不夠叫羅爾綱補充,并囑咐他不要急著發表。經過幾次反復考證研究并加以重寫,胡適才認為“證據充足,結論站得住”。這是羅爾綱第一次在國內外著名的學術刊物(北大《國學季刊》)發表的考證文章。羅爾綱說:“從此以后,我知道要做一篇證據充足,結論站得住的學術文章,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適之師常常教我做文章應該改一改,再改,三改,方才少免錯誤。”
書中還提到一件事,羅爾綱在北大做助理員的時候工資比較低,只好賣稿補助生活。文章寫多了難免有些急就,因此,胡適多次嚴切批評他。有一次,胡適讀了羅爾綱的《清代士大夫好利風氣的由來》后,寫信給羅爾綱指出文章立論不足,并寫到:“你常作文字,固是好訓練,但文字不可輕作,太輕易了就流為‘滑’,流為‘茍且’”。胡適接著說:“我近年教人,只有一句話‘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一分證據只可說一分話。有三分證據,然后可以說三分話。治史者可以作大膽的假設,然而決不可作無證據的概論也”。
從這本書可以看到,胡適所倡導“大膽地假設,細心地求證”,“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治學方法以及他所汲汲追求的“不茍且”的治學態度,在羅爾綱一生的學術生涯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實踐。讓這種優良的學術傳統薪火相傳,綿延不絕,我想,這就是胡適當年重印這本書,也是羅爾綱晚年增補這本書出版的最大愿望。
(2002年6月9日)
《師門五年記·胡適瑣記》(增補本),羅爾綱著,三聯書店1998年7月出版
法學時評網(www.lawintime.com)轉發 200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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