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網絡政治謠言中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網絡政治謠言是一種負面性質的消極的網絡政治表達,本身并非是合理和正當的,但其中卻存在合理的因素和正當的成分。首先,政治事件的模糊性導致了政治信息的不確定和不充分性,為政治謠言的出現提供了基礎。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人的社會屬性決定了人總是在觀察、了解和認識所處的社會政治環境,并以此形成自己的政治認知,指導自己的政治行為。美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G.奧爾波特和L.波斯特曼對謠言的研究表明信息的模糊性是形成謠言的條件之一。傳統的政治信息都是自上而下的層級傳播,政治信息作為資源和權力,在分配和傳遞中是不對稱和充分的。人們對政治事件本身的模糊和對政治信息的渴望是政治謠言的土壤和機制。當無法獲知或準確獲知政治信息時,非正式渠道、道聽途說自然成為“飲鴆止渴”性有效的補充,成為在特定時期緩解人們的焦慮、恐懼的“良藥”。其次,網絡政治謠言中存在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因素。網絡政治謠言在性質上講是公民表達權利的一種體現,盡管這種體現存在非法性和危害性。最后,網絡政治謠言中包含著公民的知情權、質疑權,是公民政治參與的一種形式,政治動機是政治謠言滋生的心理動力。“公眾的抱怨情緒往往就是網絡謠言背后的真正動因。”政治謠言也是如此,政治認知、政治動機、人格以及非對稱性社會互動都是政治謠言形成的心理因素。
(二)網絡政治謠言的民間性
謠言在民間,政治謠言也不例外。當官方信息缺位、失真或喪失權威與公信力時,謠言的民間策源地和傳播渠道就打開了大門。謠言是一種集體行為,有特定的群體共識。謠言背后是眾人參與的結果。造謠、信謠、傳謠是眾人對政治信息的集體態度和選擇結果,是眾人的主觀故意行為。網絡政治謠言的重要特點是互動,即謠言的產生、加工、傳播和接受不是一個簡單的直線方向,而是一個不斷重復,角色重合、循環交互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謠言被擴散傳播同時又在被加工整理,被解釋、評論、被不停地合理化、真實化。這一過程可以是有組織的,也可以是無組織的,但都是民間的,非官方性的。網絡的圈層文化增強了謠言的親和力和信任度。他們被群體共識所驅趕,又在制造、傳播、加工、評論、解釋等過程中強化這種群體共識。共同的政治動機、特定的行為對象、明確的政治議題、共同的社會焦慮心理,像一張無形的大網,從不同的角度和緯度,將本無組織的人交織在一起,在短時間內爆發出強大的公共輿論海嘯,形成巨大的社會政治壓力,干擾社會正常秩序,危害社會穩定。
(三)網絡政治謠言的重要性
網絡政治謠言的重要性并不是指造謠者本身的重要或者謠言所借助的事件重要,首先是指謠言所針對的對象和目的重要。謠言在內容上多數具有對立性,是對現有的、正常信息和秩序(如政治人物、事件、公共政策、社會制度、社會共同價值)的質疑、批判、揭露甚至否定;是當前社會問題的難點、熱點、痛點和敏感點。“2012年出現的671條謠言中,有關政治外交的謠言雖然僅占5.2%(35條),但影響非常大,尤以3月流傳的‘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為代表。因‘薄王’事件引發的‘軍車進京、北京出事’謠言使得注冊用戶數均超過5億的新浪微博和騰訊微博關閉評論功能3天,另有16家網站被查處。藍皮書稱,有部分當時被認為是‘謠言’的信息如今變為現實。比如,2013年6月‘拆分鐵道部’成為當月最受媒體關注的謠言。”
奧爾波特等學者曾提出過一個謠言傳布的公式,即:R =i×a/c。他認為R(謠言)的傳播與謠言對傳者的重要程度(i)和謠言的模棱度(a)成正比,而與公眾對待謠言的批判能力(c)成反比。現實社會也是如此,政治謠言的多發期、高峰期往往也是政府部門換屆時節、社會政治敏感時期。
(四)網絡政治謠言的模糊性
確定性是網絡政治謠言的天敵。網絡政治謠言能在互聯網世界泛濫成災,主要在于它所傳達的事實和信息模糊,真假難辨,混淆是非。
網絡政治謠言的存在前提是政治事實真相在被認知和傳播中的模糊性。沒有所謂事實真相的模糊性,就沒有政治謠言的生存空間。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很多原因都可能導致事實真相和政治信息缺失、失真和模糊。比如,行政部門在處理政治敏感事件中本身存在不透明和模糊的空間,或者事實真相公開不夠及時、充分;又如,有的事實真相在認知和傳播中被故意加工和歪曲,變得支離破碎模糊不清。網絡政治謠言真假并存,充滿模糊性和想象空間。真真假假中有真有假,導致人們在認知上出現偏差和不準確,“假亦真時真亦假”,網絡政治謠言淹沒、掩蓋甚至打敗了政治事件的真相。因為事實真相總是比政治謠言來得更滯后。“虛假并非謠言的界定標準。謠言真假混雜,其根本特征是區別于精確性的不可知性。”③網絡政治謠言的模糊性往往真假混雜,魚目混珠。細節的真實、關聯事件的真實被用來掩蓋謠言所涉及的真相的缺位和模糊,很少的、邊緣的部分事實被放大夸張,作為印證全部謊言的依據,成為政治認知中信以為真的事實基礎,同時這些所謂信以為真的全部謠言又被更多地當作事實重復宣傳,持續發酵,形成網絡輿論的海嘯。政治謠言在真真假假的模糊中獲得存在的空間和飛速傳播的生命力。
(五)網絡政治謠言的即時性
自媒體發布的是內容,內容是當前自媒體最重要的支撐,自媒體的興起中一個重要而又長期被有意無意忽視的因素就是內容。不論何時何地,“內容為王”永遠是傳播學顛撲不破的真理。新聞的生命在于第一手材料,在于時間性和真實性。對自己身邊的人和事,對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感,能在第一時間、零距離、不受限制地播報出來,形成最具現場感、時間性和真實性的新聞材料或內容,這就是自媒體的存在價值。這種價值正好彌補了當前網絡媒體新聞采訪嚴重不足的缺陷,成為網絡媒體規避新聞采訪限制和監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網絡政治謠言借助自媒體,為謠言的傳播插上了即時性進而隨意性的翅膀。每當政治事件發生的時候,社會和受眾最為需要的是信息、最多的信息、最新的信息、最想知道的信息。由于種種原因,如保密需要、審批需要、查證需要等,實際上總是會或長或短地出現輿論信息“空窗期”,導致真實信息的空白或遲到。網絡政治謠言往往利用自媒體的即時性和隨意性,以想象代替事實,以捕風捉影的信息碎片代替嚴謹的事實調查,集體無意識,想象正義,這本身就遠離了正義。個別自媒體為收割流量,罔顧事實,迎合挑逗、刺激、愚弄公眾。真相越稀缺、感情越熾烈、憤怒越強烈,人為地制造社會政治議題,挑起政治沖突。
摘自《國家權力與網絡政治表達自由》P226-229頁,法律出版社2018年5月出版。內容簡介:"網絡政治表達能否帶來真正的“意見公開市場”?網絡政治表達自由的邊界在哪里?傳統媒體的政治表達與網絡政治表達的核心區別是什么?法律對網絡政治表達自由權利該如何回應? 網民能否享有匿名的權利?能否用網絡實名制制衡網絡匿名權?網絡匿名權和實名制的沖突與平衡背后的實質命題是什么?在網絡實名制所涉及的信息和數據安全與保護領域,法律何為? 國家權力能不能規制以及如何規制網絡政治表達?尤其是自媒體中的政治表達?網絡公眾媒體還需要新聞審查制度嗎?報刊雜志的出版許可在網絡時代該如何進化,會結束嗎? 網絡互聯網時代,網絡政治表達中自媒體的性質、地位、作用如何?是從私權利的角度還是從公權力的視野來定位、規范自媒體?自媒體的異化是法律政策的規避還是制度的創新? 請看一位”法律+媒體人”對網絡主權、網絡政治表達、匿名權、自媒體的獨立思考與深知灼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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