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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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傳喚通知書(存根)│.│傳喚通知書(副頁) │.│ 傳喚通知書 │
│ ×公預字第 號 │.│ ×公預字第 號 │.│ ×公預字第 號 │
│ 男 │字│犯罪嫌疑人_年齡__│字│ 根據《中華人民 │
│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 │.│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住址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條之規定,│
│單位及職業____│.│工作單位______│.│現傳喚居住在 的 │
│傳喚原因_____│第│送達處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時│
│應到時間_____│.│送達時間______│.│到 接受傳訊。 │
│應到地點_____│.│ │.│ │
│批準人______│.│傳喚通知書我已收到。│.│ │
│送達人______│號│ │號│ │
│填發時間_____│.│ 犯罪嫌疑人__ │.│ __公安局(印) │
│填發人______│.│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送達人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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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該文書是公安機關為查明案情,傳喚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案接受訊問的文書。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1款規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這里所指的證明文件就是傳喚通知書。
制作和使用傳喚通知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要明確傳喚的范圍。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傳喚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證人提供證言。
傳喚通知書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傳喚不得超過12小時。傳喚過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帶械具等強制辦法。
本格式是公安機關使用的傳喚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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