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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enchang.cn 2010-2-20 9:56:19 來源:歷史上的今天
【1938年2月10日】晉察冀邊區實行減租減息
1938年2月10日,《晉察冀邊區減租減息單行條例》頒布。規定:地主的土地收入不論租佃、半種,一律照原租額減收25%。前定的利息收入。不論新債舊欠,年利率一律不準超過1分。地租一律下繳。嚴禁莊頭剝削。大糧、小糧、小租、送工等額外附加,一律禁止。高利貸一律禁止。租斗以通用公斗為準。地主未得祖戶、佃戶或半種戶的同意,不準將地轉租、轉佃、轉半種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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