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11-15 10:20:13 國家統計局網站
附注:
1.調查范圍:各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
2.調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全面調查,基礎數據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結合,基礎數據來源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房屋居住服務平臺等相關企業上報和調查員實地采價。
3.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詳見《房地產價格統計報表制度》。
4.如某城市當月無成交,則視為價格水平總體無變動。
日期:2024-11-15 10:20:1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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