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將出版首部少數民族文字法規匯編
新華網烏魯木齊6月21日電(記者 曹志恒)為方便少數民族地區干部群眾學習和使用法律,新疆多年來致力于用少數民族文字翻譯我國法律法規。截至目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法規翻譯審定小組共翻譯審定國家法律204部,并將于2009年內出版新疆首部少數民族文字法律法規匯編。
據了解,199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成立了法律法規維吾爾文翻譯審定小組,翻譯、審定、宣傳國家法律、國務院規章及地方性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維吾爾譯文定稿后,即刊登在《新疆日報》維文版,便于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及少數民族干部依法行政。
到目前為止,新疆仍沒有一部完整的少數民族文字法律法規匯編,很多綜合性法律法規還沒有被翻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翻譯處處長穆合甫力·阿布里米提說,2008年,我們決定出版新疆首部少數民族文字法律法規匯編。
穆合甫力·阿布里米提說,新疆人大將于2009年出版的新疆首部少數民族文字的法律法規匯編分上、下兩冊,包括從1979年到2009年6月的230多部國家法律法規。其中多次修改過的法律法規均以最新版本為主。同時,結合新疆區情納入一些與新疆關系較為緊密的法律法規。此外,翻譯審定小組還翻譯了從1998年到2009年間的新疆地方性法規,并單獨編纂成冊。
據了解,這部法律法規匯編將印刷3000冊,以贈送的形式發放到各級政府部門以及新聞出版單位。參與編纂這部法律法規匯編的翻譯人員均為語言學、翻譯專業以及法律等各個領域的專家,他們既要在法律語言的翻譯上嚴格保證準確性,又要力求讓基層少數民族群眾能夠看懂。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