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交流:2009年司法考試之刑法復習建議
刑法一直是司法考試的絕對“大戶”,其分值比例在各個部門法中僅次于民法,刑法的得失直接關系到整個司考的成敗,因此考生對于刑法的學習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下文權威司考輔導專家阮齊林教授給大家復習刑法的一點學習建議:
第一、研析歷年真題,據此了解考試特點,指引方向、測試不足。真題一直是最有效的復習資料,也只有真題才能體現出考試的特點與規律,而且往往對重要知識點進行重點考查,很有針對性,任何模擬題都不具備這樣的特征,無法與之媲美。
第二、記住主要的法條和司法解釋。因為解答司法考試的刑法試題,同樣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準繩就是法條、司法解釋。實事為根據,是常識,不用特別掌握。何謂主要的法條?每年的司法考試真題中反復出現的法條,各個培訓機構所總結的法條書目中都會會標出那些是重點復習,這些個東西也很有價值,能幫助做到事半功倍。
第三、“點面”結合,對重點和非重點復習深度不同。對刑法學中的知識,不應當考慮是否需要掌握的問題,而應當考慮掌握何種程度的問題。重要的應該深入,細致掌握,不重要的只需要粗淺掌握。什么是重要的呢?基本的,常見的就是最重要的,且“重者恒重”。
第四、掌握刑法中常見、常用的制度、知識:
(1)總則方面:刑事責任年齡,不作為,因果關系,間接故意,認識錯誤,犯罪形態(預備、未遂、中止),共犯(共犯成立和責任,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的處罰原則),想象競合犯,牽連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減輕處罰,限制加重原則,累犯,自首,立功,緩刑適用與撤銷,假釋執行與撤銷。
(2)分則方面常見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第四章侵犯人身權利罪;第八章貪污賄賂罪;第二章重大責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第三章第五節的金融詐騙罪,第八節的合同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第六章第二節的妨害司法的犯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妨害公務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行醫罪等。尤其要注意特例,透徹掌握法理,以不變應萬變。
第五、多做練習,其中主要是對歷年司法考試試題的練習。沒有認真的練習,不可能體會出考試的要點和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