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6月3日電(見習記者單鴿)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是我國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在司法實踐中被稱為“減假暫”,是容易滋生司法腐敗、產生執法司法不公的重點環節。6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加強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促進雙贏多贏共贏”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檢察機關開展刑罰變更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情況。
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介紹,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對“減假暫”提請、決定(裁定)活動提出檢察意見、發出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8.6萬件,得到采納8萬件。
“檢察機關全面履行刑罰變更執行檢察職責。2018年以來,各地檢察機關實行巡回檢察和派駐檢察相結合、書面檢察和實地調查相結合、全面檢察和重點檢察相結合等工作方式,全面加強對‘減假暫’活動提請、審理、裁決、執行等各個環節的同步監督!焙顏嗇x介紹說,特別是加強了對罪犯崗位調整、計分考核、立功獎勵、病情鑒定等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從源頭上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
而對于職務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犯罪等“三類罪犯”有重大立功擬提請減刑或減刑幅度大、間隔時間短、考核計分高、假釋考驗期長等重點案件,檢察機關通過調閱材料、實地調查、重新鑒定等方式逐一核實,從嚴把握“三類罪犯”“減假暫”的實體條件和程序要求,監督糾正了一批“有權人”“有錢人”刑罰變更執行不規范案件。
刑罰變更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健全的機制。2019年9月19日,最高檢與司法部在北京召開刑罰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交流了刑罰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有關情況。
“會議決定,最高檢與司法部建立刑罰執行與法律監督聯席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業務研究和工作交流!焙顏嗇x表示,“各地檢察機關也按照會議紀要有關要求,與司法行政機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刑罰變更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為了充分發揮假釋功能,最高檢多次會同最高法、司法部等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調研和座談,研究制定有關工作意見,明確依法推進假釋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一些地方檢察機關積極會同當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的方式總結交流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假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會議紀要的形式把達成的共識確定下來,明確統一執法司法標準。”侯亞輝表示。
為了進一步落實好中央政法委《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關于“減刑、假釋網上協同辦案平臺建設”的有關要求,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和銜接配合,檢察機關研究制定了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建設技術標準,并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檢察機關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建設技術規范》,合力推動平臺建設有序進行!拔覀冞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2.0研發為契機,深入分析當前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減假暫’辦案模塊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組織對包括‘減假暫’辦理模塊在內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提升‘減假暫’法律監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侯亞輝介紹說。
查辦違法刑罰執行背后的相關職務犯罪案件,既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和增強監督剛性的有效手段,也是國家反腐敗大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對此毫不手軟,突出查辦相關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職務犯罪案件。
“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52件,有力地懲治了刑罰變更執行領域的司法不公問題!焙顏嗇x表示,“同時,各級檢察機關還結合辦理的典型案件,及時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并向相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堵塞漏洞,防止權力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