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12-18 13:41:35 法治日報-法治網
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方便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近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要完善中標、成交結果信息公開,項目采購采用最低評標(審)價法的,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時應當同時公告因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等原因進行價格扣除后中標、成交供應商的評審報價;項目采購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時應當同時公告中標、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
同時,《通知》提出要推進政府采購合同變更信息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購法確需變更政府采購合同內容的,采購人應當自合同變更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政府采購合同變更公告,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開的信息除外。
財政部鼓勵各部門、各地區利用數據電文形式和電子信息網絡開展政府采購活動,除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外,具備電子化實施條件的部門和地區,應當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實現在線公開采購意向、發布采購公告、提供采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提交投標(履約)保證金(包括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保險等)、簽訂采購合同、提交發票、支付資金,并逐步完善履約驗收、信用評價、用戶反饋等功能。省級財政部門可以按照統一規范和技術標準組織建設本地區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平臺。各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應當完善平臺注冊供應商查詢功能,方便各方主體及時了解供應商信息。
日期:2023-12-18 13:41:3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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