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9-10 8:35:26 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9月9日電 (記者梁秋坪、李楠楠)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9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了解到,統計法修改決定草案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今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已對統計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王翔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改決定草案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體現新發展理念,規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健全科學合理的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二是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定國家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統計工作深度融合,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推動統計臺賬電子化、數字化,大力推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統計工作中的轉化與運用,提升統計數據質量。三是細化統計監督規定,將統計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等納入統計監督內容。四是強化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增加規定將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納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范圍,加強對領導干部統計工作的考核管理,進一步增強防范和懲治造假責任制度剛性約束。五是加強統計信息共享,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共享機制,明確統計信息的共享范圍、標準和程序,提高政府統計效能、消除統計調查重復交叉和減少統計調查對象多頭填報負擔等,增強其可操作性。
近年來,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屢禁不止,嚴重損害了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社會公眾對此反映強烈。
王翔表示,針對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統計法修改決定草案主要擬作如下修改:一是增加“將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納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范圍”“加強對領導干部統計工作的考核管理”等規定。二是進一步擴大有關負責人禁止性行為的涵蓋范圍,規定“不得明示、暗示下級單位及其人員或者統計調查對象填報虛假數據”,同時,規定“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打擊報復”。三是針對有關負責人對統計數據嚴重失實情況失察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并增加兜底性規定,通過“列舉加兜底”的方式,確保全面追究各類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法律責任。
日期:2024-9-10 8:35:2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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