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8-10 10:41:26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近日,海南省委組織部印發《海南省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加大對公務員的獎勵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公務員獎勵機制和措施,激發廣大公務員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辦法》指出,公務員及時獎勵是指對在承擔重大專項工作和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等急難險重工作中成績顯著、表現優秀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及時給予的獎勵。及時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稱號五類。對符合條件的已故公務員,可以追授獎勵。
《辦法》規定,及時獎勵程序包括制定獎勵方案、審核獎勵方案、組織實施獎勵、作出獎勵規定、獎勵結果備案等環節,對時效性很強的事項進行的及時獎勵,可以適當簡化程序,優化審批流程,必要時可以由黨委(黨組)直接確定獎勵對象。地市級以上機關開展及時獎勵,事先應將及時獎勵工作方案報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核。地市級以上機關可以對承擔重大專項工作、急難險重任務等作出突出貢獻的本系統公務員、公務員集體及時給予記功、嘉獎。
《辦法》明確,對獲得及時獎勵的公務員頒發獎勵證書、獎章,并按國家規定標準發放一次性獎金;被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的,按規定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對獲得及時獎勵的公務員集體,頒發獎勵證書、獎牌。獲得記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公務員,當年年度考核可以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對獲得記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公務員集體,其工作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可以按照規定的最高比例確定。
日期:2020-8-10 10:41:2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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