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0-23 10:45:40 人民法院報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關于優化破產辦理機制推進破產案件高效審理的意見》,以依法推進破產案件高效審理為目標,以破產辦理“集約化”“信息化”和“規范化”原則貫穿始終,全面優化創新破產辦理機制,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完善市場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等方面的職能,為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提供優質司法服務保障。
《意見》從程序依法簡化歸并、衡平保護各方權益出發,確立了破產辦理和審理中“人,同時選;事,同時做”的集約化原則,防范程序被拖延。具體體現為:管理人同時指定及集約選任,破產事務集約辦理,多個重整申請的集中審查。
《意見》立足最高人民法院企業破產重整平臺,結合智慧法院建設,依托深圳本地破產辦理信息化平臺,使召集債權人更便捷,從而提升破產辦理效率、降低辦理成本。
《意見》從確立標準化流程、增強程序可預測性的角度,對當前破產辦理中的“堵點”“痛點”“盲點”進行梳理,規范辦理流程,使裁判規則更加統一。
如對破產程序中的可沿用事項、委托審計事項、清算責任追究事項等進行明確規范,并提供了無財產案件如何處理的解決方案。
另外,嚴格規范相關程序期限。《意見》中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程序期限,如重整計劃執行期限、重整計劃草案需要提交二次表決的期限、委托審計評估的期限、案件審結期限等進行合理規范,無正當理由不得超期辦理。
日期:2020-10-23 10:45:4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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