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2-16 15:20:49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玉璟 通訊員 王雪 馬莎蘭
日前,西藏自治區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了《西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將從源頭上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推動保障依法行政。
“規范性文件——就是通常老百姓所說的‘紅頭文件’,作為一種行政公文,內容涵蓋了行政管理的各個領域,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可以說,全面提升規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直接關系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政府形象,事關法治政府建設成效”。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法規處處長米瑪羅桑告訴記者。
為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備案和清理工作,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政令統一,推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自治區專門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管理辦法》。
西藏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辦法》的起草工作,專門成立了《辦法》起草領導小組,加強對《辦法》起草的組織領導,從2019年4月起,組織人員開展研究、論證、起草工作,在經過實地調研、積極吸納科學合理可行意見和建議,反復多次論證、修改的基礎上,完成了《辦法》的修訂工作,最終形成了《辦法》修訂草案,并報請自治區政府審議發布。
記者了解到,即將施行的該《辦法》共七章四十條,它從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審議決定和公布、備案審查和清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對各級各部門的“紅頭文件”進行了全過程的規范。《辦法》實施后,將從源頭上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推動保障依法行政。
為了推動《辦法》落地見效,使制度發揮出更大的作用,自治區將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讓各級各部門掌握相關規定,讓行政相對人明白自身合法權益;各級各部門承擔合法性審核工作的機構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除了在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環節開展好合法性審查外,更要發揮“走出去”主動監督的作用。
日期:2020-12-16 15:20:4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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