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11-24 8:52:28 新華網
新華社西寧11月23日電(記者王艷)西寧市出臺新規,要求各單位和機構不得以“學區房”等名義發布房產信息,炒作房價,以此規范房地產銷售宣傳,防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西寧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和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嚴禁炒作“學區房”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在網站媒體、經營場所(門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二手房,不得發布涉及“學區”“學位”等炒作學區概念的房源信息。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網絡平臺要認真梳理發布的房源信息,在11月30日前對所有門店及相關網站媒體中涉及“學區房”概念的房源全部清除、下架。
通知還要求,自今年11月22日起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方可轉讓,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不符合轉讓條件的住房提供經紀服務。
據悉,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將通過專項檢查、聯合執法等方式,加大檢查力度,對繼續以“學區房”等概念炒作房價,落實要求不到位的單位和機構依法嚴肅處理。
日期:2021-11-24 8:52:28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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