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12-29 9:49:20 開屏新聞
府院聯動,推進西南海項目爛尾樓破產重整;力挽狂瀾,讓五家破產企業獲得“重生”;采用自營式重整,盤活爛尾樓盤,推動項目復工……12月28日上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線上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了近年來云南法院破產審判工作的整體情況,并發布了8個破產審判典型案例。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向凱出席發布會,并發布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云南高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凌云對案例特點做補充說明,云南高院新聞辦公室主任唐時華主持發布會。
3年受理各類強制清算與破產案件983件
向凱介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全省法院受理各類強制清算與破產案件983件,審結652件,較2015年至2018年分別增長123.41%和134.53%。其中破產申請案件423件,受理破產案件340件,較2015年至2018年分別增長71.26%和120.78%。涉及債權金額661.85億元,清償金額405.08億元,平均清償率61.21%,涉及債權人25703戶。
近年來,云南法院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著力建章立制,出臺系列制度規定,進一步加強破產審判工作,規范破產案件審理,提高破產審判專業化水平,構建市場化、法治化破產審判運行機制。
全省334個爛尾樓盤已基本盤活240個
在“爛尾樓清理整治”中,云南法院統籌審判力量,發揮府院聯動的巨大優勢,積極參與全省爛尾樓清理整治工作。妥善審理仁澤公司、經典地產、千益豐地產、東佑地產、騰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洪沼實業有限公司、宇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爛尾樓破產重整案件,最大限度整合了企業資源,提高重整企業的資產價值,平衡各方主體利益,實現債務人和債權人利益最大化。
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全省334個爛尾樓盤,已基本盤活240個,總化解率71.86%,有效化解近27萬戶、80萬人爛尾樓購房業主的操心事、煩心事,維護了廣大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加大僵尸企業出清力度
在參與處置“僵尸企業”方面,云南法院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確保“僵尸企業”處置穩妥有序加快推進,順利審結如云南瀘西大為焦化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富源縣鑫龍煤礦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迪慶鑫源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等破產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時,加強破產審判隊伍專業化建設,提高破產審判人員的綜合素質與司法能力。積極推動破產法庭建設,對具有一定破產案件基數條件的中院,積極協調編制,建立專業化的破產審判庭,目前,已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置了專門的清算與破產審判庭。
另外,云南法院用好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及相應的法官工作平臺、破產管理人工作平臺,自2016年8月1日“一網兩平臺”上線推廣運用以來,全省范圍內所有破產案件在立案、審理、結案環節,均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平臺登記留痕,確保資源信息有效共享,實現破產審判工作全流程公開,進一步監督規范各方破產行為,提高破產效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全省法院破產案件公開率達97.08%。
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1
推進西南海項目爛尾樓破產重整
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太河片區城中村改造西南海項目,是昆明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6個重點“城中村”改造項目之一,由仁澤公司于2010年10月啟動開發建設。
項目開發至2014年初,仁澤公司因資金鏈斷裂,項目形成“爛尾”。由于西南海項目土地均已抵押,仁澤公司股權和西南海項目資產經過多輪查封、凍結,無法再融資,不能持續經營開發建設,喪失債務清償能力。仁澤公司的破產重整涉及金融債權、購房人權益、回遷安置、爛尾商品房后續處置等事項,債權債務規模巨大、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社會影響較大。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進破產重整工作。一是通過構建府院聯動新機制,保障破產重整安全有序。二是合理確定投資人,最大程度保障債權人權益。三是采用部分清算式重整,確保全面徹底解決項目歷史遺留問題。四是以“債權和物權擇一”的方,式處理購房客戶問題,最大程度保障購房人權益。四是以“共益債務”形式,保障政府征地款、國有土地出讓金得到全額清償。五是采用以物抵債方式,提高資產變現及債權清償速度。
2021年7月6日,仁澤公司破產重整成功,昆明中院裁定批準實施重整計劃,終止了破產程序。
典型意義:該案系云南省首例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爛尾樓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經昆明市委、市政府研究審議項目歷史遺留問題實施方案后,成功完成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破產重整案例,彰顯了府院聯動實施破產重整的優勢。
按照測算,經過破產重整,仁澤公司可償債資產價值由32.31億增至67.71億,后期商業開發價值約130億。通過本案的審理,最大限度整合了企業的資源,提高重整企業的資產價值,有效挽救破產企業,債務人和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實現各方主體利益的平衡與保護。
案例2
讓云南第一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脫困重生
云南第一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路橋一公司)自成立以來,累計承建各等級公路5000多公里,其中高等級公路1600多公里,大中型橋梁、隧道200多座,曾榮列全國建筑施工企業綜合實力百強第五名。
近年來,受政策和市場因素影響,加之企業經營不善、高成本融資等原因,路橋一公司整體業績持續虧損,無力償付到期債務,生產經營遭遇巨大困難。受母公司經營困境影響,四家子公司亦陷入債務危機,諸多債權人提起訴訟,導致企業資產被查封、銀行賬號被凍結,難以開展正常生產經營,企業經營不斷惡化。截至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前,債務人總體債務金額為19.67億元。根據債權人申請,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路橋一公司重整案件,并裁定對五家關聯企業破產重整案件進行實質合并審理。
案件審理中,大理中院考慮到路橋一公司的核心資產價值主要體現在其具有多個專業承包資質以及較強的專業技術隊伍和施工能力等特點,一方面,指導破產管理人在制定重整計劃時采取“繼續經營+集中統一償債”的模式,發揮其優秀的“殼資源”優勢,使路橋一公司輕裝上陣、修復信用,以順利參與投標、獲取施工任務,在不損害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確保了路橋一公司正常經營。另一方面,確定了“現金償債+債轉股償債+房屋資產抵債+分包工程利潤償債”的多元化償債方案,統一集中歸集資金償還債務,通過修復企業信用、增強盈利能力、增加了債權人受償方式、提高了債權清償效率、充分保障了債權人利益。2020年2月14日,路橋一公司等五個關聯企業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2020年2月28日,大理中院裁定批準了重整計劃。
典型意義:自路橋一公司等五個關聯企業破產重整計劃實施以來,路橋一公司已承接超過17億元的工程項目,實現了五家企業整體脫困重生。
同時,在冊員工全部安置,職工債權、擔保債權、稅款、社保債權以及普通債權本金清償率,均達100%,充分維護了廣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凸顯了破產審判的制度功能與社會價值,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良好效果。
案例3
盤活爛尾樓盤,推動項目復工
云南洪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洪沼公司)于2013年登記設立,前身系云南洪沼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景東縣開發了“洪沼·中心城”房地產項目。因經營管理不善,企業陷入債務糾紛,在建工程停工,引發購房戶、建筑商、材料商等訴訟及群體上訪事件。在執行涉洪沼公司案件過程中,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手段,但收效甚微。
2019年6月3日,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簡稱中建二局)以洪沼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普洱中院申請將洪沼公司移送破產審查。普洱中院對洪沼公司的財產狀況、債務的構成情況及清償債務最大化等因素綜合分析后,認為洪沼公司存在重整可能性和必要性,故裁定受理中建二局對洪沼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并認為本案由洪沼公司和主要財產所在地法院(景東縣法院)辦理更為妥當,故報經云南高院批準確定由景東縣法院進行審理。
景東縣法院受理后,快速依法推進破產重整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債權申報延長至2020年3月28日止,截至債權申報截止日,合計申報金額4.24億元。債權申報期間,景東縣法院同時指導管理人開展債務人開發的“洪沼·中心城”項目購房戶登記核查工作,累計登記購房戶359戶,核查已交購房款總額6916.98萬元。經評估,洪沼公司的存貨及固定資產價值為2.09億元,最終確認債權金額2.87億元。
在推進破產重整工作中,景東縣法院從兼顧各方利益主體、實現利益最大化、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綜合考慮,采用了自營式重整,即以業主回款啟動項目+第三方運營管理+施工方部分墊付工程款進行建設的模式重整。
雖有極少數債權占比較大的債權人不同意重整方案,但是景東縣法院認為,重整計劃草案并未實質損害普通債權人的利益,清償方式和清償順序符合法律規定,經營方案具有可行性,可予以批準。故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終止洪沼公司重整程序。現已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案件所涉“洪沼·中心城”爛尾項目更名為“新景上城”項目,售樓部正式對外開放,項目復工已啟動。
典型意義:洪沼公司破產重整案系執行轉破產案件,該案在審理過程中,建立了府院聯動機制,確保了破產重整的順利推進。在少數債權人不同意重整方案的情況下,充分研判案情,從債務人財產狀況及債權人構成情況分析,大膽采取強制批準措施。
同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釘釘等軟件以網絡方式召開債權人會議,克服疫情帶來的影響,保證案件辦理如期推進,使案件僅用時一年便順利審結,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日期:2021-12-29 9:49:2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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