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21 15:29:34 人民法院報
1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發布《關于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的規定》2.0版,對2019年1月出臺的關于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的規定進行全面升級。
據了解,3年來,上海金融法院通過完善數據對接、損失核定、智能輔助等配套新機制,形成了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隨著證券法、民事訴訟法修改及一系列新的司法解釋出臺,為更好適應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新形勢、新需求,讓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發揮更大活力、更大效能,上海金融法院對原規定進行了全面修訂,重點就平行案件審理、全流程網上辦案、訴訟保全與案件執行以及機制保障體系建設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創新探索:
——強化調解優先原則。確定平行案件先行調解程序、完善訴調對接流程,將訴訟費用減免標準向立案前委派調解傾斜,引導當事人以非訴方式解決糾紛。
——簡化平行案件審理。以集約化審理為原則,簡化庭審流程及文書要求,依法限制當事人在平行案件以拖延訴訟為目的濫用訴訟權利,進一步加快訴訟進程。
——深化在線訴訟改革。提高在線訴訟便利程度,探索建立證券糾紛案件登記制度,依托在線訴訟服務綜合平臺,實現各訴訟環節一站式、全流程在線進行。
——規范專業支持機制。探索損失核定機構的名冊管理制度,明確損失核定機構資質條件及名冊編制程序。規范損失核定機構的選定程序,完善專家制度相關規則。
——創新案件執行規則。規定法院依職權保全不以個案標的金額為限,創新引入執前督促程序、規定先行執行承擔連帶責任的實控人財產機制、探索通過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發放執行案款等,全方位保障投資者勝訴權益。
日期:2022-1-21 15:29:3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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