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6-2 8:39:07 新華社
6月1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8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其中,被告人夏某某因利用未成年人運輸毒品受到從嚴懲處。夏某某指使劉某(時年不滿16周歲,不負刑事責任)運輸毒品,劉某又邀約鐘某某(16周歲)參與。在夏某某的安排下,劉某接取數量巨大的毒品并運輸,鐘某某聯系運送毒品車輛及接應毒品,3人先后被抓獲。法院審理認為,夏某某利用未成年人運輸毒品,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應依法從重處罰。目前,夏某某死刑判決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運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助力涉罪未成年人“無痕”回歸社會。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小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辦理了銀行卡及電話卡出售給他人,非法獲利3000余元。經查,其銀行卡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小陳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判決生效后,法院向小陳及其法定代理人、檢察院、公安機關送達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盡可能降低輕罪前科對其回歸社會的影響,希望促使其悔過自新、重回正軌。
多部門聯合調解化解矛盾糾紛。時年13歲的初中學生康某在學校與他人發生爭執后用刀砍傷對方,致一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因康某未滿16周歲,不承擔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刑事責任,但關于賠償問題幾方未能協商一致且情緒激烈。后經法院、派出所和司法所啟動矛盾糾紛聯調機制,通過長時間耐心的釋法明理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其余案例還包括:向家長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在給付撫養費的同時積極行使探視權,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未成年人父母未將孩子送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被鎮政府起訴;通過國家司法救助幫助家庭困難的未成年人緩解困境等。(記者王研、楊靜)
日期:2023-6-2 8:39:0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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