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5-1-13 11:07:11 檢察日報-要聞版
本報訊(記者于瑩瑩 通訊員王磊)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印發,對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協作配合,推動執法司法貫通協調,持續提升法律實施效能作出詳細規定。
《意見》明確,要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時,發現涉嫌犯罪的,應及時將案件全部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同時抄送同級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后,認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提出檢察意見,并抄送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對一定時期內行刑銜接工作情況進行集中通報,分析查辦重點案件,通報案情,梳理和解決案件雙向移送中存在的難點和堵點,提出解決措施。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取的線索信息、證據材料等,可通過主動轉交、及時提供、協助調取等方式實現共享。
《意見》強調,要強化行刑銜接工作監督。檢察機關依法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行刑銜接工作通過提出檢察意見、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實施法律監督。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推動完善執法公開、司法公開制度機制,建立健全群眾舉報投訴的快速響應和聯合調查機制;重視輿論監督,建立健全對輿論反映涉行刑銜接問題的預警監測、分析研判、核查處理機制。對應移送而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不依法受理、不依法立案或者發現問題不監督的,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日期:2025-1-13 11:07:1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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