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7-3 6:55:21 新華網
新華社上海7月2日電(記者蘭天鳴)記者2日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獲悉,該院近日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行賄罪、盜竊罪、聚眾淫亂罪等罪名,對趙富強、宗深玲等38人依法提起公訴。
經審查,自2014年6月起,趙富強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商鋪租賃、美食城經營、動遷清場等過程中,有組織地實施了百余起犯罪活動。為尋求“保護傘”,趙富強犯罪組織通過行賄等手段,拉攏、腐蝕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并將其發展為該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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