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4-6 14:08:21 法治日報——法制網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阮占江 帥標
2019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一樓盤因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導致拆除重建,引發輿論關注(本報法治經緯版2019年11月15日曾以《長沙多樓盤被指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為題進行報道)。經調查,長沙多個樓盤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問題混凝土”,導致部分樓盤需要拆除重建。
近日,長沙“問題混凝土”一案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刑事裁定,被告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代建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兩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拓宇公司實驗室主任劉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部分樓層拆除重建
涉事企業全面關停
2019年11月9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公眾號“長沙住建”發布了一則《關于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質量問題有關情況的通報》。通報稱,2019年5月,望城區住建局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對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部分混凝土構件質量存疑。通過專業檢測單位的多輪檢測,鑒定該項目C10棟12層以上部分混凝土構件強度未達設計要求。
通報顯示,望城區住建局根據檢測報告、鑒定報告和專家評審意見,于2019年10月要求參建單位對C10棟12層至27層進行返工重建。目前,該項目C10棟正嚴格按照專家評審的拆除方案進行拆除,其混凝土供應商拓宇公司已全面關停。
當時,《法治日報》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近兩年,拓宇公司已經被多家供應商起訴拖欠貨款,以致多次被凍結財產。事發后,有媒體記者實地探訪拓宇公司,發現這家企業已處于停產狀態。
11月16日,長沙市住建局再次就拓宇公司“問題混凝土”一事通報情況,稱望城區公安機關已對涉事企業立案調查,并對其法定代表人代建華采取了強制措施。
摻雜摻假以次充好
生產僅憑個人經驗
據望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單位拓宇公司成立于2010年,依法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等證書,先后建成6條混凝土生產線,其中1、2號生產線及3、4號生產線分別出租給王革春、唐某等人生產經營、自負盈虧。代建華實際負責5、6號生產線的生產經營與決策管理。劉偉實際負責5、6號生產線的混凝土生產配比、原材料檢驗檢測、產品質量把控及實驗室技術人員的培訓管理。
2018年10月,拓宇公司委托楊某與湖南湘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榮公司)簽訂了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8、C10、C11棟及地庫建設項目混凝土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由拓宇公司向湘榮公司生產、銷售混凝土。后因工程量過大,拓宇公司實際承接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建設使用的混凝土生產、銷售業務。
其間,代建華未按國家標準配齊實驗室專業技術人員,對實驗室規范管理、原材料檢測、產品質量檢驗等工作沒有履行監管職責。劉偉沒有按照國家標準開展原材料檢測和產品質量檢驗,僅憑個人經驗調整生產配比,并在未進行試塊和原材料檢測的情況下,于混凝土抗壓強度檢驗報告上編寫合格數據,向湘榮公司銷售混凝土用于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項目建設。
2019年5月,湘榮公司及監理單位發現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25層多處砼梁開裂。2019年10月18日,長沙市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深圳華美檢測有限公司按照每層抽取一組芯樣的原則,取構件中心部位進行檢測,確認是否與混凝土養護有關,檢測結果顯示剪力墻混凝土強度仍然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問題主要原因分析:(一)混凝土中云母含量過高是導致混凝土強度不達標的直接誘因;(二)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對原材料進場把關不嚴,現場管理不力,重資料報送合格、輕現場實時管理,也是導致該項目質量問題未被及時發現的原因之一;(三)混凝土攪拌站場內設實驗室未對細集料(砂子)使用前實時進行有害物質送樣檢測,也是導致該質量問題未被及時發現的原因之一。
12月11日,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作出《新城國際花都五期C10棟部分樓層混凝土強度偏低原因司法委托鑒定報告》。根據測試分析結果等綜合分析,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部分樓層鉆芯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低于設計強度等級的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面:第一,混凝土用粗細骨料分離、篩分試驗及顯微硬度測試結果綜合表明,實體混凝土中粗骨料顆粒顏色多樣,不同類型的碎石混雜在一起。混凝土中粗骨料相對用量偏少,細骨料相對用量偏多,且存在部分混凝土粗骨料顯微硬度較低的現象。第二,XRD試驗和電鏡觀察結果綜合表明,實體混凝土中膠凝材料質量較差,含有較多的黏土礦物和云母,且未見到球狀粉煤灰。第三,混凝土容重、吸水率試驗結果綜合表明,實體混凝土外觀多呈泥灰色,內部水泥石結構較為疏松,與骨料界面的膠結較差,孔隙率較大,表明混凝土中水膠比較大。第四,查閱商品砼發貨單,可知現場部分混凝土澆筑時間過長,對延時澆筑部分的混凝土強度有影響。
經統計,由拓宇公司生產、銷售并用于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12層至27層建設使用的混凝土數量共計2012.5立方米,銷售金額共計1033295元。法院另查明,拓宇公司還涉及非法占用農用地。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明知故犯雙雙獲刑
望城區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拓宇公司在生產混凝土產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并予以銷售,銷售金額1033295元,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告人代建華明知混凝土生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仍未按國家標準配齊實驗室專業技術人員,未對實驗室進行規范管理,明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合格,仍同意摻入混凝土生產原材料中,以次充好,系該單位生產、銷售偽劣混凝土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劉偉在生產混凝土產品的過程中,明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合格,仍以次充好予以使用,沒有按照國家標準開展原材料檢測和產品質量檢驗,僅憑個人經驗調整生產配比,并在未進行試塊和原材料檢測的情況下,于混凝土抗壓強度檢驗報告上編寫合格數據,冒充合格產品向他人銷售,系該單位生產、銷售偽劣混凝土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被告人代建華、劉偉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被告單位拓宇公司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面積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被告人代建華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告人劉偉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
2020年11月17日,望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60萬元;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行罰金80萬元。被告人代建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55萬元;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65萬元。被告人劉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52萬元。
一審宣判后,拓宇公司、代建華、劉偉不服,向長沙中院上訴。2021年3月3日,長沙中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日期:2021-4-6 14:08:2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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