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6歲女孩曹某某“尿褲子”“不聽話”等,母親胡某某經常對她虐待體罰。在一次打罵過程中,曹某某后退躲避時,從樓梯口摔下致死。經檢驗,曹某某頭部、面部、四肢等多處表皮剝脫,伴皮下出血。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以虐待罪判處母親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起依法懲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這起胡某某虐待案。
6歲女孩曹某某生前主要跟爺爺奶奶生活,后因上學搬來與母親胡某某同住。
2019年2月至4月期間,母親胡某某照顧女兒曹某某日常生活、學習中,經常因女兒“尿褲子”“不聽話”“不好好寫作業”等以罰跪、“蹲馬步”等方式體罰女兒,并多次使用蒼蠅拍把手、衣撐、塑料拖鞋等毆打女兒。
案發現場
2019年4月2日早7時許,母親胡某某又因女兒曹某某尿褲子對其責罵,并使用塑料拖鞋對其毆打,后母親伸手去拉女兒,女兒后退躲避,從二樓樓梯口處摔下,經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蒼蠅拍把手、拖鞋
經檢驗,曹某某頭部、面部、背臀部、胸腹部及四肢等多處表皮剝脫、伴皮下出血。其中,右大腿中段前側兩處皮膚缺損,達到輕傷二級程度。
河南省淮濱縣公安局于2019年4月3日立案偵查,6月17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發后,被害女孩的父親曹某飛及其他近親屬提出,曹某某是被傷害致死,為此多次上訪。檢察機關就定性、法律適用問題開展聽證,邀請曹某某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等參與。檢察機關對胡某某的行為性質及可能受到的處罰進行了論證說理。通過聽證,曹某某的近親屬對檢察機關的意見表示理解、認同。
2019年9月6日,河南省淮濱縣檢察院以胡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訴。2020年1月6日,淮濱縣法院以虐待罪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一審宣判后,胡某某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