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5-25 15:36:10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張厚清)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依法判處被告某櫥柜經營部支付原告朱某三倍貨款賠償金9萬余元。
王某在某商場一樓經營一家集櫥柜、家具銷售及安裝為一體的經營部,本可以踏踏實實經商,把日子過的紅紅火火。誰料,王某卻打起了“掛羊頭,賣狗肉”的主意。2020年5月,顧客朱某從王某經營的店鋪購買了一批實木櫥柜,經營部向朱某出具了兩份A品牌櫥柜定貨單,定貨單載明了定金及下料款共計3萬余元的合同款價,在朱某支付完合同款價后,該經營部完成了櫥柜的安裝。但在驗收的過程中,朱某卻發現自己購買的衣柜、鞋柜等,均無A品牌標識,認為王某的經營部提供的產品系假冒,遂向相關部門提出投訴。
2020年10月,一份來自廣西A品牌的鑒定函,驗證了朱某的判斷。該鑒定函顯示,A品牌于2020年1月9日后未接到王某的下貨單,之前,供貨給王某的產品都打有該品牌標志,且A品牌并未授權給滁州地區任何人銷售資質。在隨后的協商過程中,店主王某拒不出面,且從商場逃場,朱某在接受了商場3萬余元的先行賠付款后,將經營部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某經營部的招牌、宣傳牌均表明其銷售的是A品牌的產品,對消費者而言構成公示。雙方簽訂的定貨單抬頭系格式性的“A品牌訂貨單”,經營部在明知其銷售的產品情況下,仍未在訂貨單內標注真實的產品品牌,且在銷售過程中并未明確告知,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日期:2021-5-25 15:36:1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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