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2-18 13:16:26 人民法院報
沒有行醫資質和醫療診治經驗,擅自從事針灸、拔罐診療活動,最終導致就診人死亡。近日,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非法行醫案,被告人陳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萬元,禁止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診療活動。
2021年9月24日起,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資格證以及沒有任何醫療診治經驗的情況下,被告人陳某開始在綦江區石角鎮他人開設的藥材門面內,以擺攤方式從事針灸、拔罐等診療活動。
2021年10月9日9時許,被害人羅某因身體疼痛前往藥材鋪看病,陳某即對羅某的肩部、背部施行針灸、拔罐治療。拔罐后,羅某出現咳嗽、氣喘、面紅等不良反應,陳某見狀立即將其送往當地衛生院救治,后又轉運至綦江區人民醫院救治。轉運過程中,羅某喪失意識,醫護人員便就近將其送至三江街道衛生院搶救,后搶救無效死亡。經尸體解剖鑒定,證實羅某符合針灸術后雙側肺尖部肺胸膜破裂致雙側氣胸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事故發生后,陳某經公安機關口頭傳喚至派出所,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擅自從事醫療活動,造成就診人羅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陳某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陳某在知道被害人死亡后獲知他人報案,主動在醫院等候民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陳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根據本案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需要,法院依法宣布對陳某作出從業禁止的決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日期:2022-2-18 13:16:2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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