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12-13 10:59:31 中國法院網
丈夫婚內出軌,并瞞著妻子給情人轉賬177萬余元,最終被妻子發現訴至法院。近日,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不當得利案件,認定丈夫的贈與行為無效,支持了妻子全額返還的訴訟請求。
男子錢某與女子趙某于2020年6月24日登記結婚。二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錢某與被告孫某發生了婚外情。2020年12月25日至2023年2月14日,錢某通過微信向孫某轉賬1778629.84元。妻子趙某認為,錢某故意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違背夫妻忠實義務,損害其合法權益,以錢某給孫某轉賬屬無效民事行為為由,訴至法院。
孫某辯稱,錢某向其轉賬系自愿贈與,且包含兩人共同消費支出,不應返還,但孫某未提供相關證據。錢某稱,轉出的錢款沒有與孫某共同消費支出。
法院審理后認為,錢某與孫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錢某基于不正當男女關系無償贈與孫某財產,系錢某在與趙某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實施的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該贈與行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趙某的同意或追認,且贈與是建立在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婚外情關系上,嚴重損害了趙某的合法權利,該贈與行為應為無效,孫某需向原告趙某返還不當得利。
法院遂依法支持了趙某的訴訟請求,判決被告孫某返還趙某1778629.84元。現該案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的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在夫妻雙方未約定財產制的情形下,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權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本案涉及的177萬余元系錢某、趙某的夫妻共同財產,錢某的贈與行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趙某的同意或追認,且贈與是建立在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婚外情關系上,嚴重損害了趙某的合法權利,屬無效行為,基于無效行為所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因此,趙某作為該財產的共有人有權要求第三者返還。
日期:2023-12-13 10:59:3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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