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12-14 8:42:47 中國法院網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學生在校意外受傷而引發的身體侵權糾紛案件,法院認定學校未盡教育管理職責,與學生及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2022年6月6日,在校園內,小學生張某和李某在課間休息時間找到胡某說玩一個“死亡游戲”,張某曾在校外玩過這個游戲,當時暈倒了又被同學打醒了。第一次,胡某按照游戲規則,蹲下大口呼吸,等到15秒左右站起來憋氣,張某雙手用力按壓胡某胸部,緊接著李某的手疊加在張某的手上,第一次嘗試后胡某表示沒有不良反應,第二次胡某再次嘗試,張某再次按壓,胡某轉身倒下,頭撞在了地上,大哭起來。班主任隨后給胡某的父親打電話,讓其接胡某去看醫生。
胡某經醫院檢查診斷為:1.右側頂枕部硬膜外血腫;2.頂枕骨骨折;3.頭皮血腫,2023年5月24日,胡某的傷情經新疆新醫司法鑒定所鑒定為傷殘等級十級。因責任承擔和賠償費用問題多方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發生的糾紛。從本案證據來看,張某,李某與胡某三人一起進行兩次游戲,第一次是張某和李某共同按壓,第二次是張某按壓,都實施了侵權行為,二人行為導致胡某受傷,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故張某和李某的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針對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問題,首先,學校提交的調查說明雖然提醒過學生不要做危險游戲,但并未嚴格落實,其次,事故發生后,校醫并未在第一時間到場處理,也未在第一時間將胡某送醫就診,學校并未完全盡到教育管理責任,故學校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審法院根據各方當事人責任的大小,酌定張某及其監護人、李某及其監護人,和學校在本案中承擔的責任比例為45%,20%,15%,胡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認知能力,在沒人強迫的情況下,主動參與了本次游戲并配合,亦有過錯,胡某及其監護人應當自行承擔20%的責任。最終法院認定胡某的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2.5萬元,由張某、李某及其監護人和學校賠償其損失共計人民幣10萬元。
一審判決后,張某、李某及其監護人不服,向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23年11月22日,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維持了一審判決。
日期:2023-12-14 8:42:4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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