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1-12 11:14:34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自2020年12月23日沈陽全市啟動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機制以來,沈陽市公安局對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持續發力、露頭就打,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大局平安穩定。
【案件1】2020年12月27日19時許,沈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接到報警稱,有人散布疫情謠言。經查,2020年12月26日15時許,佟某某(女,34歲)利用網絡散布“某醫院確診30多例新冠肺炎患者”謠言。2020年12月27日,違法行為人佟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2】2020年12月31日15時,張某某(男,57歲)在沈陽市皇姑區岐山一校樂真校區門前排隊做核酸檢測時,因嫌等待時間長導致情緒激動,與現場執勤民警發生爭執,并動手毆打民警。隨后,張某某被其他執勤民警控制并帶回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皇姑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3】2021年1月1日20時20分,在沈陽市渾南區銀卡東路正大桃花源小區核酸檢測現場,宮某某(女,42歲)因插隊時被執勤民警勸阻產生不滿,隨即與執勤民警發生爭執,阻礙執勤民警執行職務。2021年1月2日,違法行為人宮某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4】2021年1月7日2時20分許,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執勤民警在皇姑區塔灣農貿市場北墻附近,將翻越隔離網、企圖離開重點管控區域的張某某(男,48歲)抓獲。2021年1月7日,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5】 2021年1月8日10時,在沈陽市皇姑區昆山西路塔灣街交通崗處,蔡某某(男,28歲)冒充社區工作人員,欲駕車離開重點管控區域,被執勤民警識破并帶回公安機關調查處理。違法行為人蔡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日期:2021-1-12 11:14:34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19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