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月27日電(記者駱飛)因對物業管理有意見,在微信群里稱社區干部是“草包書記”,貴州畢節一位業主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26日,畢節市公安局決定依法撤銷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涉案派出所所長及辦案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
據畢節市公安局調查通報,2020年11月4日,任某被七星關分局處以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其于2020年12月14日向畢節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復議。
通報稱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為存在,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受案后多次通知任某到派出所配合處理,任某拒絕配合,該派出所遂進行異地傳喚。
經審查,該傳喚程序違法,依法撤銷七星關分局對任某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并責令七星關分局依法處理后續相關事宜。目前,案件涉及派出所所長及辦案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
同時,案件涉及的社區支書劉某某,其前夫趙某系七星關分局民警,劉某某與趙某已于2014年離婚。對于是否存在辦關系案、人情案等違法違紀問題,七星關區紀委監委已經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若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