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2月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林潔)針對近日網傳“廣州2月離婚名額已全部約滿”“廣州離婚名額黃牛代搶每單600元”“每天名額上限330個”等話題,廣州市民政局回應稱,因部分婚姻登記當事人放棄到場辦理離婚登記后,沒有及時取消預約號,造成預約資源被占用。
廣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羅鵬飛表示,網上離婚登記“號滿”不代表無法辦理離婚,群眾可通過撥打12349或婚姻登記處咨詢電話實行電話預約,也可直接到現場預約輪候辦理。
2月2日20時許,記者登錄“廣東民政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查看離婚預約發現,從2月4日至28日的25天中,除了春節放假7天,廣州11個行政區可預約到的有14天(節前有5天、節后有9天),不過多數分布在離市區較遠的花都區、增城區、番禺區、從化區。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剩下可預約量為150個。節前的周末都是剩余量為“0”;節后可選擇的區多一些,包括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等中心城區的婚姻登記處。
據了解,民政部門在網上預約離婚成功后有“溫馨提示”,不能按約辦理的,應該提前兩天取消預約,“如沒及時取消且未按約到場辦理的,視為爽約,將被列入預約黑名單”。但仍有不少人既不到現場辦理也不取消。以2020年12月為例,廣州市離婚登記網上預約4716對,其中到場辦理的只有2372對。
據廣州市民政局綜合分析,婚姻登記當事人預約后沒有到場辦理的原因有幾種:一是該市引入線上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部分婚姻登記當事人申請婚姻家庭輔導后,夫妻關系得到調適緩和,自愿放棄辦理離婚,如廣州市黃埔區、番禺區、南沙區在2020年第四季度共開展婚姻家庭輔導852對,其中136對調解成功;二是部分婚姻登記當事人存在一時沖動而預約離婚,冷靜后放棄辦理的情況;三是部分當事人預約離婚登記后改為到法院辦理訴訟離婚。
廣州婚姻登記機關呼吁,已預約但因故不能按預約時段到場辦理的當事人及時通過網上預約系統或電話撤銷預約,以便資源得到有效利用,讓其他有需要的當事人能成功預約。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記當事人需要辦理離婚登記的,須先預約辦理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