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5-31 8:25:23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羅莎莎 文/圖
2021年5月30日下午1時零5分,南京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5月29日晚間發生的男子駕車撞人并持刀捅人一案詳情,以及各方處置情況的最新進展。
據通報,2021年5月29日21時45分許,南京公安110接群眾報警,稱秦淮區金鑾巷有人駕車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機關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于21時49分到達第一現場開展調查和追緝工作。
經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歲,江蘇濱海人,在南京無業、無固定住所)與前妻張某(女,42歲,江蘇睢寧人)因感情糾紛等矛盾,在金鑾巷(第一現場)駕駛租賃的白色標致牌轎車撞倒前妻張某與其朋友劉某某(男,43歲,安徽宿縣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歲,暫住在本市秦淮區),隨后下車持刀捅傷劉某某,又上車駕駛車輛數次碾壓張某后開車逃竄,在程閣老巷路口將路人鞠某某(女,24歲,本市人)撞傷。
隨后,吉某某駕車在中山南路和中山東路路口(第二現場)與張某某(男,本市人)駕駛的黑色別克牌轎車相碰擦,吉某某下車割傷自己的脖子,張某某等人見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棄車離開。因白色標致牌轎車安全氣囊彈開已無法行駛,吉某某即駕現場碰擦的黑色別克牌轎車沿中山東路往東快速逃竄,在洪武路和中山東路路口(第三現場)與多輛汽車發生碰撞,并將兩名路人周某某(女,27歲,本市人)、陳某某(女,25歲,本市人)撞傷。
其所駕車輛失控撞至路牙無法繼續行駛,即竄入停在現場的一輛寶馬牌汽車,駕車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駛,與被堵在現場的車輛發生正面碰撞無法行駛,此時市民邱某某(男,33歲,本市人)前來阻止,吉某某下車持刀將邱某某捅傷。22時07分,吉某某被趕到現場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受傷的犯罪嫌疑人及受害群眾被送往醫院救治。
經初步偵查,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個人感情等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公安機關正在嚴格依法抓緊辦案,犯罪嫌疑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案件發生后,許多熱心市民向警方報警并現場協助阻止犯罪,警方對熱心群眾的見義勇為行為表示敬佩和衷心感謝,南京的平安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呵護。今后,南京市公安機關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強對各類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行為嚴打高壓態勢,不斷深化平安南京建設,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對于傷員目前救治情況,據通報,受傷的8名人員中,除1人為輕微傷已于當晚出院外,還有7名受傷人員在醫院接受治療。包括中度傷1人,重傷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體征均平穩。其中,網民關注的被刺傷的“胖哥”已接受急診腹內探查修補手術;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處碾壓傷目前在ICU診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氣管插管、接受頸部外傷手術,在ICU治療。
南京師范大學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姜濤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分析說,吉某某在南京鬧市區一連串的犯罪行為,可能涉嫌三個罪名,即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
姜濤分析說,從警方通報中看,嫌疑人吉某某以駕車方式撞倒前妻張某與其朋友劉某某并數次碾軋前妻張某、捅傷劉某某,對象特定,涉嫌故意殺人罪。吉某某在犯罪過程中后駕車逃跑,連撞多輛車輛,并撞傷路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且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遇到群眾攔截時,吉某某拿刀刺傷多人,涉嫌故意傷害罪。
姜濤說,吉某某在不同階段、不同地點分別涉嫌實施三個具體犯罪,三者并不存在牽連或想象競合關系,當實行數罪并罰,造成如此后果應當依法嚴懲。
對于事發過程中,多名熱心市民上前阻止,姜濤認為:熱心市民為阻止吉某某犯罪而被捅傷,屬于見義勇為行為,應該予以褒獎。
日期:2021-5-31 8:25:23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