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鹽城8月27日電(記者 谷華)27日,鹽城市紀委監委對外通報4起校外培訓機構違反防疫規定組織學生聚集補課典型問題,涉事的4家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被公安機關行拘。
為全面貫徹“雙減”政策精神,落實疫情期間暫停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的要求,近期鹽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定位,監督推動教育、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了一批校外培訓機構違反防疫規定組織學生聚集補課問題。
通報的4起典型問題如下:
1.鹽南高新區“學思教育”培訓機構違規組織學生補課問題。該機構位于鹽南高新區黃海街道東進中路89-14號,于2021年8月10日違規組織8名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經查,該機構無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現場6名培訓人員均為非在職教師。8月11日,教育部門依法關停該培訓場所;8月19日,公安機關對其負責人王玉卉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2.亭湖區某無名培訓機構違規組織學生補課問題。該機構位于亭湖區五星街道鹽南東路48-5號,于2021年8月20日違規組織9名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經查,該機構無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現場1名培訓人員為非在職教師。8月20日,教育部門依法關停該培訓場所;公安機關對其負責人陳桂金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3.大豐區“金八力教育”培訓機構違規組織學生補課問題。該機構位于大豐區豐華街道奧體中心二期4號樓一層,于2021年8月10日至12日違規組織70余名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經查,該機構有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現場6名培訓人員均為非在職教師。8月25日,教育部門作出吊銷其辦學許可證的決定,依法關停該培訓場所;8月17日,公安機關對其負責人陳松杰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4.響水縣某無名培訓機構違規組織學生補課問題。該機構位于響水縣響水鎮桃花源路固足坊足療店二層,于2021年8月11日違規組織22名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經查,該機構無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現場4名培訓人員均為非在職教師。8月11日,教育部門依法關停該培訓場所;公安機關對其負責人宋成武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通報稱,上述培訓機構違反國家“雙減”政策,無視疫情防控禁令,組織開展線下培訓活動,置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于不顧,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受到了應有懲戒。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從中汲取教訓,依法依規經營,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規范辦學主體責任,堅決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鹽城市紀委監委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對證照不全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或無證教師授課、虛假宣傳等培訓亂象,堅持“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列入黑名單予以曝光。教育、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深入摸排各類非法違規培訓機構,特別是對藏身居民樓的“黑班”“黑機構”,依法打擊、嚴懲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