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5-23 9:11:51 上海教育微信公號
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關乎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乎經濟社會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精神,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5號)要求,結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進新城規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吸引各類高校畢業生向新城集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一、深刻認識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大意義。今年,上海市疫情防控壓力較大,與此同時,2022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也面臨嚴峻考驗。各區、各部門、各高校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多措并舉,全力抵消疫情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帶來的消極影響,及時有效推進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二、鼓勵企業及各類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本市用人單位特別是工業企業在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同時,積極擴大人才市場需求,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就業。動員中央在滬企業、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擴大針對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招聘規模。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要在年度招聘計劃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業崗位,面向本市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對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形成的工資費用可在當年據實列支,并相應增加企業次年工資總額基數。對招聘本市高校畢業生規模大的企業,在申報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落戶重點扶持用人單位工作中予以重點考慮。落實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就業的稅收政策,對招聘本市高校畢業生的企業,符合相關規定,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每人每年7800元的稅費減免優惠。本市范圍內的小微企業以及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社會組織招用本市戶籍、離校2年內首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按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補貼期限按用人單位為高校畢業生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實際月數計算,最長不超過1年。辦好上海社會組織公益創業大賽,加強全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聯動,為高校畢業生公益創業就業提供綜合服務支持。依托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和社工站,從高校畢業生中選拔一批優秀畢業生進行專門培養。加強街道、鄉鎮以及居民區社區工作者力量配備,招聘名額向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傾斜。
三、發揮重點區域對高校畢業生的吸引聚集作用。各部門、各高校要用好自貿試驗區、五個新城等人才集聚政策,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本市自貿試驗區、五個新城等重點區域就業。在重點區域就業并符合相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居轉戶縮短年限、居住證專項加分等政策。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扶持一批高校畢業生在重點區域就業創業,大力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重點區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和供應力度,推動職住平衡的人才安居規劃,推動各類園區和龍頭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高校畢業生住房問題。
四、擴大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規模。擴大“三支一扶”面向上海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招錄規模,2022年推出“三支一扶”崗位370個左右。持續實施面向優秀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選調生”計劃,2022年推出“選調生”崗位400個。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資助力度,組織開展社會組織吸納大學生就業招聘活動,鼓勵社會組織開辟更多就業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大五個新城在吸納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力度,吸引更多本市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在新城就業創業。在年度公務員招錄工作中,區級機關要積極吸納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鄉鎮(街道)以及政法機關的基層單位主要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本年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中,錄用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計劃總量不低于2021年。加大本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力度,擴大中小學幼兒園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規模。鼓勵各區加大優秀高校畢業生人才儲備力度,建立優秀人才蓄水池。加強高校征兵宣傳,動員更多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用足現行學費補償與減免、落戶、升學等鼓勵政策。
五、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見習計劃。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在本市認定的見習基地進行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就業創業見習。學員在見習期間可享受生活費補貼,標準為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帶教學員的見習單位可獲帶教費補貼,每帶教1名學員每月的見習帶教費補貼標準為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30%。直接提供見習崗位的就業見習基地及外派單位,與區人社部門推薦的見習學員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用工登記手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可按實際留用人數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帶教費補貼。經創業見習基地跟蹤幫扶,見習學員在見習結束后1年內實現創業并帶動1人以上就業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成功創業人數給予創業見習基地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帶教費補貼。對于參加本市就業創業見習計劃的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本市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在2022年12月31日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且見習期未滿的,給予就業見習基地剩余期限帶教費補貼。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基地建設,為高校畢業生進行公益創業提供綜合服務支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為本市高校畢業生創辦開辦各類市場主體提供登記便利。
六、建設高校畢業生線上線下就業大市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整合上海市“海聚英才”云選會、“國資騏驥”招聘平臺、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上海公共招聘新平臺等平臺,組織面向全市高校畢業生的系列綜合性或專題性線上線下招聘會,開辟更多就業崗位。發揮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五個新城、各級各類園區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吸納人才的優勢,舉辦各類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會,定向招聘本市高校畢業生,強化供需精準對接。教育部門要指導促進各高校結合學科專業特點舉辦各類專場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創造條件支持畢業生參加實習、面試和用人單位進校開展宣講、招聘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教育部“24365”全天候網上校園招聘活動和本市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活動;嚴格信息審核機制,注重保護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各級公共就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加大招聘高校畢業生的頻次,加強高校畢業生職業指導和企業用工咨詢,對企業招聘條件制定、招聘崗位發布、就業政策咨詢提供用工指導。組織企事業單位開展系列線上線下招聘活動。積極推廣運用“畢業生就業隨申碼”,采用大數據分析、數據開放共享等新技術手段,努力實現崗位信息與求職信息“無縫對接”,提高匹配度,做到精準到人、精準到崗。
七、強化就業育人和困難幫扶。各高校要把就業教育、就業引導全面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系,多種形式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系列活動,不斷健全“就業思政”工作體系,培養造就新時代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發揮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地與學生職業生涯發展教育工作室的示范引領作用,深化協同合作,加強職業生涯教育和就業創業指導,組織舉辦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比賽活動,深入開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教育。引導畢業生認清就業形勢,樹立合理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現代化國家建設新征程,鼓勵畢業生積極主動投身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國際組織等領域就業創業。積極推進上海市女大學生職業飛翔“海鷗計劃”,建立健全海鷗計劃工作站“海鷗灣”,助力女性高校畢業生更好由學校人向職場人轉變。做好精準幫扶,加強對困難家庭、身體殘疾、少數民族等高校畢業生群體的精準關心幫扶。對重點困難學生、低收入家庭畢業生等建立就業幫扶工作臺賬,明確包干制,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全力幫助有就業意愿的貧困生落實就業。針對高職百萬擴招畢業生群體有針對性地分類開展就業指導服務,引導他們合理調整就業期望、找準職業定位、積極主動就業。
八、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力度。本市高校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的困難學生,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享受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1000元。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本市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并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按照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社會保險費的50%。補貼期限為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實際月數,累計不超過24個月。高校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九、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萬元的限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對具有本市戶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本市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滿1年且按規定至少為1人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申請8000元的首次創業一次性補貼。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在疫情期間實施階段性優惠政策,天使基金“雛鷹計劃”已資助企業,資助期內的創業者可獲最多3個月延期還款且不記錄個人征信逾期,由合作銀行視資助企業具體情況配合執行;天使基金“雛鷹計劃”新資助企業,創業者首期還款順延3個月,對2022屆上海高校畢業生首期還款順延6個月;“雛鷹計劃”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上限從最高50萬元調整至最高70萬元,評審、立項、資助環節向2022屆上海高校畢業生適當傾斜;“創業訓練營”“研究生雙創計劃”等創業培訓招收學員時優先錄用2022屆上海高校畢業生,向具備創業基礎的“天使基金”申請對象提供創業培訓、項目跟蹤輔導等創業服務。
十、調整優化高校畢業生相關服務。推進就業服務業務流程再造,全面實現就業簽約、畢業手續辦理、出國申請材料準備等學生就業事務受理網上辦理,減少學生流動和聚集。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體檢、簽約錄取時間,在確保企事業單位達到疫情防控標準、確保學生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高校畢業生赴企事業單位實習,并鼓勵居家在線實習,雙向緩解當前“用工難”和“就業難”。健全畢業生就業統計機制,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與畢業去向登記平臺”,實現部、省、校三級就業數據實時同步共享。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改革就業評價機制,將推送畢業生到西部、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重點領域就業情況作為高校就業工作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多渠道解決引進高校畢業生的居住困難問題。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畢業季進校園活動,提供一批小戶型、可負擔、職住平衡、配套齊全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定向保障在滬就業的無房畢業生,讓畢業生安心就業、安居樂業。
各高校視情適當延長畢業生在校生身份時間,保留其作為在校生的待遇,減輕其生活負擔和壓力。2022屆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申辦本市戶籍將分兩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于疫情平穩后視情于6月開放并受理至8月底,第二批于2022年底開放1個月受理。
十一、落實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各區、各有關部門、各高校要切實增強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各類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力爭在2022年6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將各區、各部門吸納上海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情況納入市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發揮好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揮棒作用。進一步發揮市高校招生和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形勢研判和工作部署,強化部門協同,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畢業生就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分管領導靠前指揮,院系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協同推進、全員參與的工作機制,并納入領導班子考核指標;積極創造條件,認真落實“機構、場地、人員、經費”四到位要求;加強就業工作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定期開展業務培訓交流,暢通就業指導人員職業發展渠道;廣泛開展就業宣傳系列活動,注重發掘、深入宣傳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中涌現出的優秀典型,并以多種形式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日期:2022-5-23 9:11:5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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