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11 11:07:09 新華網
新華社仰光1月10日電(記者張東強)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10日向媒體證實,昂山素季當天被法院判處4年監禁,包括因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判2年監禁、因違反進出口法和通訊法被判2年監禁。
2021年2月1日,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全國民主聯盟(民盟)部分高級官員被緬甸軍方扣押。緬甸軍方隨后宣布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被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溫敏和昂山素季隨后分別被起訴。同年12月6日,昂山素季因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判處4年監禁。同一天,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敏昂萊依據現行法律發布命令,赦免昂山素季2年刑期。
被扣押至今,昂山素季已先后面臨十余項罪名指控,其中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污和選舉欺詐等。昂山素季所涉其他指控將被繼續審理。
2020年11月,緬甸舉行聯邦議會選舉,民盟獲半數以上聯邦議會席位。緬甸軍方與民盟圍繞大選結果產生分歧,軍方認為大選存在舞弊行為,要求選舉委員會展開調查,并推遲召開新一屆聯邦議會會議,但遭到拒絕。
2015年11月緬甸舉行全國大選,由昂山素季領導的民盟贏得了議會的絕對多數席位,并自2016年4月開始執政,該屆政府按正常流程應于2021年3月結束執政。
日期:2022-1-11 11:07:0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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