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8)
2005-8-24
中外工業類合同參考格式(1)
目 錄
1)總則
2)注冊資本
3)批準及注冊
4)資本轉讓
5)董事會
6)總經理、副總經理
7)場地使用費
8)技術合作
9)采購及銷售
10)利潤
11)財務會計
12)外匯收支
13)稅務
14)職工錄用和辭退
15)工資標準和獎勵
16)合營期限
17)其他事項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
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
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
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代表甲方對本合同
負責。
××××、××××、××××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代表乙
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文:××××
英文:××××
地址:××××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
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
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
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套符合×國××標準的×××反射器,
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反射器的返銷,保證
投產后的前×年使合營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銷比例不低于××%,
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于××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
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
法令、條例和規則,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注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并按資本比
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美元。注冊資本總額為××美元,其中甲方占資本
額的××%,乙方占資本額的××%。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格約××美元;
2.廠房,價值約××美元;
3.現金,相當于××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方:××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準及注冊
9.本合同應由××市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
經濟貿易部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準證書后,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領
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
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后,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注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
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個月內給予答復,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
論。
12.轉讓注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
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注冊資本轉讓時,應×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
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備案,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
數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
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
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
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
×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
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
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
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并支付費
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凈利中提
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
副董事長各×%
董事各×%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
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
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授權
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
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其后,土地
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支付技術轉讓費××美元。技
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采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盡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
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向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由
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
具體辦法在采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
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
××%;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后的凈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于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余情況,在不影響正常
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
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
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會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
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
切單據、帳簿、報表,并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它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
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