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省級“三反”人民法庭或市(省轄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判處的案件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應如何審理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省級“三反”人民法庭或市(省轄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判處的案件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應如何審理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省級“三反”人民法庭或市(省轄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判處的案件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應如何審理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省級“三反”人民法庭或市(省轄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判處的案件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應如何審理問題的復函
1957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省級“三反”人民法庭或市(省轄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判處的案件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應如何審理問題的復函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1月16日來電話所問的幾個問題答復如下:
(一)經省級“三反”人民法庭判處的案件,現在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應當如何處理,根據前政務院關于“三反”運動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規定,你院為省級“三反”人民法庭的上訴審法院。省級“三反”人民法庭判處的貪污案件,現在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可以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由你院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審判這類案件,可以參照“各級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總結”內所提的上訴審程序進行。審理后所作的判決不準上訴。
(二)經市(省轄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判處的案件,現在發現原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應由哪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的問題,我們認為由你院或者由與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同級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都可以。如果由你院審理時,可以參照“各級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總結”內所提的上訴審程序進行。審理后所作的判決不準上訴。如果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時,可以參照“各級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總結”內所提的第一審程序進行。審理后所作的判決準許上訴。
(三)對于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上或在適用法律上都沒有錯誤的上訴案件是否開庭審理的問題,希參照“各級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審判程序總結”內所提的上訴審程序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