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過刑事處分的干部和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過刑事處分的干部和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過刑事處分的干部和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過刑事處分的干部和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1962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9月26日青法辦字第1566號報告已收閱。關于受過刑事處分的干部和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我院認為,不屬于司法業務范圍,不宜由法院來作解答。有關這類問題,應當轉請勞動人事部門處理。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