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為普及國防教育,增強全民的國防觀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每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六為全民國防教育日。
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2001年8月27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喬曉陽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委員長會議的委托,作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極大地推動了全國國防教育活動的開展。國防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國家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第二十三條規定,烈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宮以及經批準的國防教育基地,在全民國防教育日向社會免費開放。第三十二條規定,經批準的軍營在全民國防教育日可以向社會開放。據此,一些部隊和地方提出要求,按照國防教育法的規定盡快確定全民國防教育日,以利于開展全民國防教育日活動。
受委員長會議的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與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中央軍委法制局研究了常委委員及各方面對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意見,從便于開展活動出發,認為每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六為全民國防教育日較為適宜。委員長會議同意這一意見并提出關于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決定(草案)的議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作出決定。
我的說明完了,請審議。